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  行政执法其他信息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2931 | 发布时间: 2024/1/8 15:30:16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汇总分析的通知》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局实际,现将农业农村局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一)履行行政处罚情况:一年来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机依法行政、对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执法检查等依法行政工作。在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主体合法、内容和程序合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从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年底12月30日止行政处罚案件16件,已结案。

  (二)履行行政许可情况:依法办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予以受理,严格按照承诺时限予以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该项行政审批的办事指南,并现场告知所欠缺条件、需要补齐资料等,待符合法定条件和申报资料后再予以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不存在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行为;不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无超时办理、办理中乱收费等情况发生。从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年底12月30日止行政许可29项。

  (三)履行行政强制情况:在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主体合法、内容和程序合法。从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年底12月30日止行政强制0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坚持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执法,一是严把执法人员入门关。二是实行岗前和在岗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参加年度审验和申领执法证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了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没有越权设立或擅自设立行政审批的其他事项。

  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涉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都按程序报法制机构审核,2023年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3件。

  四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受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农业农村局每年都按照县治办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案卷自检自查工作。对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处罚案件结案之后,都会把处罚案件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管理系统。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比较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为经营者排忧解难。但也存在宣传力度、法律运用、制度建设等各方面的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大,要在职工中形成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氛围。二是加强法律实践,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全面推进农业系统的依法管理。三是健全完善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逐步实现农业系统管理法治化。

总之,县农业农村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农业执法行为,促进了农业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在明年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取得依法行政的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县农业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证。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1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执法相关业务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填报日期:2024年1月5日            单位:个

部门 编制公示执法事项清单数(个) 编制公示执法事项数(个) 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 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 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数 行政调解案卷数(卷) 行政执法主体数 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个)
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数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数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数 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数 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数 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数 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公布数(条) 许可 处罚 强制 征收 征用 裁决 检查


处罚 许可 县级 乡镇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1 280 15 5 6 4 1

29 16 0 0 0 0 359 16 29




0


























  附件2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汇总表

汇总 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个/人)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件) 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次) 追究执法人员责任(人次)
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不含行政复议案件)(件)
行政执法
主体总数
其中 受委托执法组织 行政执法人员总数 其中 法制审核 案卷评查 受理行政
执法投诉
举报案件
其中 涉嫌犯罪
主动移送
司法机关
检察院
建议移送司法机关
公安机关
退回作
行政处理
公安机关
立案
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总数 其中 追究执法人员责任总数 其中
重大行政
许可案件
法制审核
重大行政
处罚案件
法制审核
重大行政
强制案件
法制审核
其他重大
行政行为
法制审核
评查
行政处罚案卷总量
评查涉企行政处罚案卷量 评查
行政许可案卷总量
评查涉企行政许可案卷量 评查
行政强制案卷总量
评查涉企行政强制案卷量
通知
自行纠正
撤销 责令限期
重新作出
通报批评 责令改正 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 对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其他 通报批评 离岗培训 暂扣
行政执法证
吊销
行政执法证
建议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提请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给予
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其他
法定
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数 持原《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人数 单独持国务院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人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州市政府
和部门










































县(市、区)政府
和部门
1 1 0 1 53 49 4 0 0 3 0 0 16 1 29 2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乡(镇)









































合计 1 1 0 1 53 49 4 0 0 3 0 0
1
2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报说明:1.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和中央驻滇单位由省级部门汇总本系统的数据;其他省级行政执法部门仅汇总本级的数据。
2.各州市汇总本辖区的数据(不含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和中央驻滇单位)。
3.委托执法的有关数据由委托机关汇总,并由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汇总。
4.除1至8项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数据外,本表汇总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行政执法人员总数”包括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持原《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和国务院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有效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持双证人员只能汇总一次,不能重复计算;公安机关以实际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人员计算。
6.各项指标核对:1=2+3;5=6+7+8;19=20+21+22;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