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建设单位:
为加快我县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依法整改,提高监管时效性,使监管更精准和到位,我局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部分单位已完成整改,部分超出期限未按时完成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标准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564)等相关文件要求,对以下生产建设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以此为戒。
一、姚安中胜石化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大石棚加油站项目已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我局于2023年10月9日下达整改意见,要求该单位于2023年11月9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截至2024年5月23日,该单位未报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姚安中胜石化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姚安县栋川镇西街社区教育局背后加油站项目(外围已设围栏,场内场地已平整),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我局于2023年12月8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单位于2024年1月23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工作,截至2024年5月23日,该单位未报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三、云南合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姚安县栋川镇、前场镇、弥兴镇、太平镇、官屯镇、大河口乡、适中乡、左门乡涉及77个村委会元宝枫种植项目已开工建设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我局于2024年4月18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单位于2024年5月22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工作。截至2024年5月23日,该单位未报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四、云南一花一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半山酒店及龙华书院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我局于2024年4月22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单位于2024年5月22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工作,截至2024年5月23日,该单位未报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姚安县水务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