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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来源: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访问量:2176 | 发布时间: 2024/4/25 17:03:06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姚卫传罚〔2024〕2号

姚卫传罚〔2024〕3号

被处罚人

名称

姚安县适中乡菖河村卫生室

姚安县适中乡月明村卫生室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周莉萍

金德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姚安县适中乡菖河村卫生室使用的消毒产品超过有效期案

姚安县适中乡月明村卫生室使用的消毒产品超过有效期案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000元

罚款人民币2000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04月24日

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