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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烟草专卖局2021年3季度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来源: 姚安县烟草专卖局 | 访问量:5063 | 发布时间: 2021/10/12 11:13:57

序号

案件编号

案由

案件处理结果

1

2021年度姚烟第0032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对当事人姚安县於必芝缘源便利店(经营者:於必芝)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84mm云烟(软珍品)3条卷烟进货总额690.00元6%计41.4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上述卷烟返还当事人。    

2

2021年度姚烟第0033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对当事人姚安金兰便利店(经营者:卢秀芝)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84mm云烟(软如意)10条、84mm红塔山(新时代)8条、84mm红河(硬88)23条、84mm玉溪(软)10条卷烟进货总额6960.00元8%计556.8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上述卷烟返还当事人。

3

2021年度姚烟第0034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对当事人王国斌商店(经营者:王国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84mm红河(硬99)2条、84mm红塔山(硬经典100)2条、84mm红塔山(大经典1956)2条、84mm红塔山(恭贺新禧)2条卷烟进货总额980.00元6%计58.8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上述卷烟返还当事人。

4

2021年度姚烟第0035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对当事人姚安县吉隆商店(经营者:季红平)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84mm云烟(软珍品)3条、84mm云烟(紫)7条、84mm红塔山(硬新势力)4条、84mm红塔山(硬经典100)1条、84mm红河(硬88)1条、100mm云烟(细支云龙)4条、84mm黄鹤楼(软蓝)1条、84mm利群(新版)2条卷烟进货总额3190.00元8%计255.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上述卷烟返还当事人。

5

2021年度姚烟第0036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一、对当事人张所芳商店(经营者:张所芳)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84mm云烟(软珍品)3条、84mm云烟(软如意)9条、84mm红塔山(大经典1956)7条、84mm红塔山(硬新势力)3条卷烟进货总额2710.00元8%计216.8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上述卷烟返还当事人。 二、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行为,并将非法销售的84mm红塔山(经典1956)3条公开销毁。

6

2021年度姚烟第0037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对当事人姚安县旺通百货经营部(经营者:昝逢存)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84mm云烟(软珍品)12条、84mm红河(硬99)16条卷烟进货总额5000.00元8%计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上述卷烟返还当事人。

7

2021年度姚烟第0038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对当事人姚安县秦绍会商店(经营者:秦绍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84mm云烟(紫)15条、84mm玉溪(硬)7条、84mm红河(硬99)22条、84mm红塔山(经典1956)6条、84mm红塔山(大经典1956)19条、84mm红河(软99)4条、84mm红塔山(硬新势力)9条、84mm云烟(软如意)10条卷烟进货总额11300.00元8%计904.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上述卷烟返还当事人。

8

2021年度姚烟第0039号

擅自收购烟叶

对当事人杨哲懿擅自收购烟叶行为处以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1400公斤的行政处罚。

9

2021年度姚烟第0040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对当事人姚安润宁冷饮经营部(经营者:商超晟)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84mm玉溪(软)8条、84mm中华(硬)2条卷烟进货总额2740.00元8%计219.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上述卷烟返还当事人。

10

2021年度姚烟第0041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对当事人姚安县朝曦便利店(经营者:陈晓燕)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84mm云烟(紫)6条、84mm红塔山(大经典1956)7条、84mm红河(硬99)7条、84mm玉溪(硬和谐)5条、84mm红河(软99)2条、84mm红塔山(硬新势力)6条、84mm红塔山(硬经典100)2条、84mm云烟(软如意)2条、84mm云烟(软珍品)5条、94mm长城(醇雅薄荷)3条卷烟进货总额7380.00元8%计590.4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上述卷烟返还当事

11

2021年度姚烟第0042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对当事人姚安县银鑫宾馆(经营者:杨红艳)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84mm云烟(紫)4条、84mm红河(硬88)2条卷烟进货总额680.00元6%计40.8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上述卷烟返还当事人。


以上公示内容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2日。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举报电话:12313。



楚雄州姚安县烟草专卖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