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汇总
来源: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 访问量:3213 | 发布时间: 2025/9/30 11:23:14
|
序号
|
案件编号
|
执法类型
|
行政相对人
|
处罚案由
|
违反条款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型
|
是否执行
|
|
1
|
云楚交综姚罚〔2025〕0036号
|
行政处罚
|
赵**
|
赵**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是
|
|
2
|
云楚交综姚罚〔2025〕0037号
|
行政处罚
|
商**
|
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是
|
|
3
|
云楚交综姚罚〔2025〕0038号
|
行政处罚
|
杨**
|
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是
|
|
4
|
云楚交综姚罚〔2025〕0039号
|
行政处罚
|
周**
|
周**驾驶货运车辆侧翻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
罚款
|
是
|
|
5
|
云楚交综姚罚〔2025〕0040号
|
行政处罚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网约车平台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是
|
|
6
|
云楚交综姚罚〔2025〕0041号
|
行政处罚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网约车平台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是
|
|
7
|
云楚交综姚罚〔2025〕0042号
|
行政处罚
|
倪**
|
倪**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是
|
|
8
|
云楚交综姚罚〔2025〕0043号
|
行政处罚
|
郭**
|
郭**所有的货运车辆未按规定参加年审案
|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是
|
|
9
|
云楚交综姚罚〔2025〕0044号
|
行政处罚
|
毛**
|
毛**所有的货运车辆未按规定参加年审案
|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是
|
|
10
|
云楚交综姚罚〔2025〕0045号
|
行政处罚
|
毛**
|
毛**所有的货运车辆未按规定参加年审案
|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是
|
|
11
|
云楚交综姚罚〔2025〕0046号
|
行政处罚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网约车平台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