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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1200 | 发布时间: 2024/2/6 16: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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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姚安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是姚安县公安局的内设机构,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侦查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侦查职责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2020〕9号),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七局)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9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7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2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5种案件,共33种刑事案件。

2.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3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执法案件。

3.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

4.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

5.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一中队(综合勤务中队)、二中队(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三中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四中队(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环食药领域安全稳定风险,以开展“昆仑2024”等专项行动为牵引,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坚决筑牢边疆安全稳定屏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8.6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34.53万元,增长9.4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部门预算增加了辅警保障经费;二是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导致财政保障部分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8.6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34.53万元,增长9.4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部门预算增加了辅警保障经费;二是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导致财政保障部分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8.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92万元,增长8.7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增加了辅警保障经费的支出;二是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导致财政保障部分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1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的信创工作专项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40201行政运行”预算支出308.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伤保险等)。

2.“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支出2.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的信创工作专项资金。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15.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29.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预算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0.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8.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支出。 

9.“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23.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96.04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64.11万元,30102津贴补贴127.05万元,30103奖金50.6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02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25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6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3.46万元,30201办公费9.82万元,30211差旅费1.50万元,30226劳务费1.68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2.76万元,30229福利费1.4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14.32万元,30302退休费14.99万元,30305生活补助0.1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1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6万元。

项目支出31002办公设备购置2.61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0.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2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政策,在年初预算时压缩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万元,增长4.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法部门福利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30.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73万元,固定资产207.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4年2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72300111


附件: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