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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量:540 | 发布时间: 2023/9/28 15: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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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姚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姚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及规划,制定辖区范围内的城乡建设、管理、住房和住房保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研究、组织编制、协调、审核和报批工作。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姚安县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要求及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拟订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负责城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的战备值勤工作,确保通信警报畅通;组织城市防空警报发放、试鸣工作。承办姚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姚安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标准:项目停车场按《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每组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 500 个,地面停车场停车位用地面积为(25~30)㎡/标准停车位,地下停车库与地上停车楼停车位建筑面积为(30~40)㎡/标准停车位,机械式停车库停车位建筑面积为(15~25)㎡/标准停车位。

建设目标:姚安县城市停车场近期目标为扩大停车设施的供应,辅以合理的需求管理措施,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远期目标为形成布局合理,以配建停车场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格局,总体上达到供需平衡,并适度超前,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逐步建立合理的收费体制、健全管理体制,推进停车产业化进程,实现停车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项目投资情况:姚安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其中: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000万元,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800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姚安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按照《姚安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 年)》,根据姚安县交通发展需要及姚安县县城的停车位现状及需求,姚安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新建姚安县城智慧停车场3个,具体是姚安县城西南片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东北片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老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规划占地约230亩,本项目规划建设3566个停车位。

建设内容:包括停车场地平整及硬化工程、智慧停车场管理系统、绿化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供配电及照明工程、管理用房、公厕、充电桩及停车管理设备安装等。

姚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姚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位于姚安县光禄镇草海工业园区,项目总占地26亩,主要建设近期污水处理能力0.3万吨/日、远期处理能力1万吨/日的处理厂1座,敷设DN400-DN800HDPE钢带聚乙烯螺旋波纹管21.425km,污水检查井1071座,处理工艺为:二级生物处理+深度处理(CASS+滤布滤池)工艺。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819.96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6月8日开工建设,合同工期至2023年6月7日。该项目已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厂区外管网完成22.4KM,第三方运营机构姚安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姚安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正在试运行。项目投入使用后,可全线收集蜻蛉河沿线马草地片区、工业园区、光禄片区生活污水,切实减轻该地区生活污水对蜻蛉河的水体影响。

2.姚安县光禄古镇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建设项目。围绕光禄古镇核心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特色民居改善和传统街巷保护修复利用工程,保护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改善光禄历史文化名镇基础设施,传承历史文物要素及历史场景再现恢复、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保护利用等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道路交通提升改造:光禄古镇至何福新村道路改造,面积7585.00㎡;东关城门楼至高府林苑酒店硬化道路提升改造,面积5565.00㎡;东关公共停车场,面积18706.00 ㎡;小荷塘至大康郎水库道路提升改造,面积2800㎡;光禄景观大道建设项目,面积72000.00㎡;小荷塘至三丰祠沥青道路提升改造1项;光禄镇政府后门至山垭口段道路硬化工程,面积1890.00㎡;龙华路停车场改造,面积280.00㎡。

古镇重要节点修复:东关城门楼、南关、西关、北关门楼牌坊复原改造1项;古民居修复改造面积22000.00㎡;古白塔修复1项;完成6个传统名家大院的修复和整理1项。

古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荷花塘基础设施提升改造1项;光禄古镇景区道路指示标识系统完善1项;龙华寺面山绿化改造,面积2500.00㎡;古镇回形街区景观小品等改造建设,面积10106.00㎡。实施古镇特色灯饰工程,安装古式路灯250盏。完善古镇室外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实施古镇景观流水系统工程,电力电信及照明工程,同步实施古镇智慧化旅游工程。

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能够充分挖掘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着力改善光禄古镇旅游基础设施、健全文化旅游型特色小镇功能、增强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奖学金禄古镇外部形象,全面提高光禄古镇文化旅游品牌一,增强光禄特色小镇发展后劲,促进姚安县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3.姚安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姚安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地点位于栋川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姚安县城内涝点灞陵公园、东片区内涝点、南片区内涝点开展城市内涝点整治,灞陵公园蓄水调节池改造提升,城市河道提升改造10公里,防涝水体建设10万平方米,建设防涝设施3000平方米。对县城中运河清淤22879.44立方米,岸坡绿化植草23598立方米,植景观树4718株,新建2台2800立方米泵机提升泵站1座。2022年3月14日,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姚安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姚发改投资〔2022〕2号文,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14995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7490万元,其他资金7505万元。截至2022年11月2日,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400万元,其中:县财政局姚财预〔2022〕96号文件下达姚安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74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7400万元已于2022年11月顺利到位。

项目实施后发挥的效益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效益方面:1.该项目的实施,使居民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改善城市基础设施,起到一个积极带头作用,促进姚安县城的经济发展。使城市环境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地区各行各业的发展。2.该项目的实施,是姚安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建立了一个便利、齐全和舒适的服务系统,通过改善城市的水环境,提高了城市的整体竞争力,改善了居住环境,对促进整个姚安县城的稳步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另外,由于该项目的社会公益性,有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外,本项目的建设加快了姚安县城的城市化进程,有着显著的社会效益。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姚安县城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经济繁荣的现代化新型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经济效益方面:城市配套设施的完善,是强化经济发展的社会基础,促进整个社会环境的进一步稳定,带动整个地区的建设和发展,使城市面貌迅速改观,也有利于进一步引导城市用地布局,创造良好城市风貌,积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推动城市进程、土地开发、餐饮业、服务业及加工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城市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持续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城市的命脉,不仅对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它的不可替代性,不可选择性,决定了城市配套设施的建设在一个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加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抗震设防股牌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城市建设股、市政设施管理股、给排水及燃气管理办公室、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加挂住房保障股牌子)、人防股;所属单位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姚安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姚安县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姚安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姚安县城镇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姚安县供排水公司。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68,734,697.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734,697.9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2,377,458.37元,增长49.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4,677,458.37元,增长51.09%;其他收入减少2,300,000元,下降1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上年的基础新增了4个专债项目,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上年度的其他收入是县发改局直接转给我单位的项目前期经费我单位计入其他收入,在2022年度的项目前期经费由财政局直接下达,不存在其他收入,所以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43,550,389.5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5,019.29元,占总支出的2.26%;项目支出433,515,370.21元,占总支出的97.7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5,118,849.93元,增长135.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3,366.14元,增长5.06%;项目支出增加254,635,483.79元,增长142.35%;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与上年比较2022年的实有人数增加了8人,所以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上年的基础新增了4个专债项目,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35,019.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31,011.9元,占基本支出的94.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4,007.39元,占基本支出的5.02%。与上年对比,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新增加人员8人,所以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3,515,370.21元。与上年对比,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增加254635483.7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4个专项债券项目。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947,178.28元,光禄历史文化名镇建设项目14000000.00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947178.28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40.00元,节能环保支出10086228.40元,城乡社区支出26312797.61元,农林水支出12341117.86元,住房保障支出16472108.06元,其他支出30130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10,686.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75%。与上年相比增加82,304,147.19元,增长152.11%,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增加,2022年增加人员8人,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5%。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6%。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光禄历史文化名镇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8,42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30328.4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18818.20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0891.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4887.95元,死亡抚恤5094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59.38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636,14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类)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58146.05元,事业单位医疗265513.5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2490.24元。

5.节能环保(类)支出10,086,22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主要用于节能环保(类)支出,其中:污染防治水体8110250.00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975978.40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28,086,788.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9%。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类)支出,其中:行政运行人员工资奖金绩效公用经费6538293.3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54784.46元,城管执法1097884.80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25963.27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5074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496736.28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959674.94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6051.12元。

7.农林水(类)支出12,341,117.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主要用于农林水(类)支出,其中:农村事业支出1709629.86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540000.00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1488.00元。

8.住房保障(类)支出19,981,97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5%。主要用于住房保障(类)支出,其中:棚户区改造9401978.22元,农村危房改造4310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48456.52元,老旧小区改造4756051.6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781800.00元,住房公积金562691.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134.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2,295.6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83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83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134.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2,295.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8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份我单位报废了3辆公务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缩减,2022年我们单位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所以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265.35元,下降17.6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5104.35元,下降2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39元,增长17.1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10月份我单位报废了3辆公务用车,缩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在建工地安全检查、消防验收、污水管网巡察、防洪巡察、市政设施巡察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承建项目前期开展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007.39元,比上年增加36038.69元,增长7.15%,主要原因与上年对比,2022年我单位增加人员8人,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即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684429290.58元,其中,流动资产50828971.14元,固定资产6041368.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01.00元,其他资产16275499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460358.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824.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75944.4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375944.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533301111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