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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708 | 发布时间: 2023/9/20 16: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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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定本辖区内地方环境保护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计划和规划;参与编制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协调解决全县行政区域的环境问题;调查处理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全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工作。

3.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制定全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全县重点区域、流域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编制县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和全县排污费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贯彻执行国家以及我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姚安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姚安县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公布重点乡镇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6.制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指导乡(镇)的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参与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7.负责环境统计、信息工作;贯彻执行云南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8.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不断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财、管物”的工作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持之以恒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克服消极懈怠的工作情绪,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守牢拒腐防变底线,努力把纪律教育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动力,提升服务水平。

2.攻坚克难,推进问题整改。2016年7月至2019年11月,中央、省分别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各级生态环境环保督察涉及姚安县共74个整改问题,通过验收73个(全县推进巩固整改1个)。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县举报件2件均通过了州级验收,督察报告反馈涉及我县10个共性问题中6个达到时序进度,4个已经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初验。2021年1月,省联合执法检查共交办我县各类环境问题231个(涉及8件涉嫌环境违法行为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3.加密监测,加强预警分析。一是利用好渔泡江地索、蜻蛉河王家桥水质监测自动站及时掌握渔泡江、蜻蛉河流域重点断面水体的水质状况,开展分析预警和调查处理;二是开展蜻蛉河乡镇分界断面水质监测5次,在配合州监测站对我县蜻蛉河源头太平段、王家桥断面、红梅水库的每月取样监测同时,我县也同步对王家桥断面开展了水质监测。每月25日至次月州监测站取水样前每天对王家桥断面开展一次水质取样监测。撰写蜻蛉河水质监测情况通报13期;三是对蜻蛉河沿岸青美公司、自然之星公司等16户花卉、蔬菜种植企业周边沟渠开展了取样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种植面源污染情况,对工业园区6家企业开展5次执法监测,掌握企业排放污染物情况;四是对石者河沿线7个点位开展了10次水质监测,文龙河6次、紫甸河3次,撰写石者河水质监测情况通报9期。

4.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

(1)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对蜻蛉河太平段、总运河段开展入河排污(水)口排查,共排查入河排水口90个。对石者河流域前场镇、适中乡入河排水口开展排查,共排查各类排水口162个,其中畜禽养殖废水排水口43个、生活污水排水口75个、雨水及农田灌溉用水排水口44个。通过巡查共向县级相关部门交办问题4批次,共3批次对全县11户蔬菜、花卉种植企业生产废水开展现场检查,2批次集体约谈了全县37户蔬菜、花卉、畜禽养殖企业。

(2)加强草海工业园区内企业环境管理。对蜻蛉河流域企业开展现场检查162场次。对流域内存在的环境问题企业立案处罚15件(目前完成行政处罚3件,正在办理9件,正在核查州联合执法检查移交线索3件)。

(3)注重源头预防、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多种办法,切实将矛盾风险隐患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共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46件,办理“一部手机治理通”交办事项20项。

5.加强监管,提升环境质量。适时对县环境空气监测自动站监测数据进行分析预警,发函督办县住建局做好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县农业农村局,栋川镇政府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及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截至目前,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优良率为100 %。

6.优化服务,加快项目审批。紧紧围绕“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我局共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10项,服务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40余项,助力一批医疗机构、光伏项目、花卉种植等民生、重大工程项目落地。持续推进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等重难点项目审批,积极参与各部门项目审查工作,提前介入预审机制,指导业主避让生态红线、环境敏感区。

7.提前谋划,提高项目质量。积极向州局、省厅汇报对接,围绕省、州投资导向,委托第三方编制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项目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提高我县项目的入库率,力争获得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总投资3,581.29万元的《姚安县乡镇级及以下水源地保护工程》、总投资10,548.63万元的《楚雄州姚安县金沙江流域蜻蛉河支流(东运河段)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已经完成可行性报告编制,并录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库。《姚安县蜻蛉河流域王家桥断面上游光禄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已邀请云南云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有关专家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修改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集中宣传,增强环保意识。以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活动为契机,结合文明卫生县城创建、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群众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共发放环保宣传资料3500余份、悬挂条幅1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增强了群众环境意识,传播了生态知识、倡导了绿色消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法规股、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股。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不单独核算、未独立编制决算),分别是:

1.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个所属事业单位不单独核算、未独立编制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2.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715,084.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5,084.1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4,389,607.32元(财政拨款收入4,018,943.32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5,476.84元,增长7.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6,140.84元,增长17.32%;上级补助收入0元,增长0%;事业收入0元,增长0%;经营收入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70,664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一是监察大队录用公务员及政策性调标增资;二是州级项目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三是2021年其他收入为兑现机构改革上划前2020年度县级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及同级部门之间的拨款,而2022年无此类款项收入,故下降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824,676.67元。其中:基本支出4,577,084.16元,占总支出的94.87%;项目支出247,592.51元,占总支出的5.1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88,821.41元,下降21.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9,976.84元,增长5.53%;项目支出减少1,528,798.25元,下降86.06%;上缴上级支出0元,增长0%;经营支出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县级拨款实施河流水质达标、环境治理项目前期已完工支出比上年减少;二是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等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县级拨款其他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77,084.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35,005.46元,占基本支出的90.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2,078.7元,占基本支出的9.66%。与上年日常支出4,337,107.32元相比增加239,976.84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考录用1人;二是政策性调标增资补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7,592.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1,776,390.76元相比减少1,528,798.25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县级拨款实施河流水质达标、环境治理项目前期已完工支出比上年减少;二是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等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县级财政拨款其他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蜻蛉河流域水质达标环境治理项目前期工作,聘请第三方完成项目方案编制费尾款支出50,009.00元;二是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支出14,031.18元;三是完成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专项业务工作支出183,552.3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4,676.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918,157.41元,下降15.9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县级拨款实施河流水质达标、环境治理项目前期已完工支出比上年减少;二是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等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县级财政拨款其他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6,37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4,197.8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6,841.60元、2089999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支出5,334.1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3,05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2,598.7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2,093.8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8,366.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67,48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6%。主要用于2110101保运转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619,895.2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77,816.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2,078.70元;21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9,592.51元,即监测监察执法专项业务项目支出50,009.00元、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工作支出14,031.18元、蜻蛉河流域水质达标环境治理项目前期费45,552.33元;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38,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7,7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67,75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616.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633.7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98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9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616.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633.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9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实行一线工作法,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省、州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到姚安检查、督察频次增加,致使公务接待费增加。二是严格管控公务用车,修理费比上年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722.69元,下降35.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664.69元,下降25.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058.00元,下降43.4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环境监察、环境信访处理、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环境治理项目实地督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环保督察、省级生态环保交叉执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环境监察及监测业务考核、蜻蛉河水质超标调研、督查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078.70元,比上年减少3,411.17元,下降0.77%,主要原因分析:为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度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较上年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施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部门资产总额5,133,107.84元,其中,流动资产628,057.85元,固定资产4,096,963.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08,086.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833.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49,119.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33.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33.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我部门为所属单位,无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8.58%。主要原因:一是20212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增加人(招考录用1人)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导致决算数增加。

2.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10.3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10月做2022年度预算时,对2022年度发生的政策性工资调整职务变动补发等未纳入预算;所以造成预决算差异。 

3.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3.35%。主要原因: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度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较上年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4.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10.49%。主要原因:上年度年末开展专项工作在本年度支付资金,且本年度专项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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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1901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