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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 | 访问量:796 | 发布时间: 2023/9/15 11: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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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实施意见》和《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团姚安县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姚办字〔2017〕67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央、省、州党委要求,领导全县共青团、青联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主要参与制定姚安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密切联系服务青少年,发挥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少年的桥梁纽带作用;畅通青少年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以希望工程、青年创业就业、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等品牌项目为抓手,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需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2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和青年发展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9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60万元,占总收入的95.6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38万元,占总收入的4.3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7.30万元,增长9.7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中西部计划项目经费上下级财政间转移支付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行政运行人员经费拨款预算收入因工资调整增资及各项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缴费金额较上年有所增加;三是部门项目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较上年增加了会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3万元,占总支出的47.56%;项目支出93.54万元,占总支出的52.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67万元,增长0.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资及各项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缴费金额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7万元,增长11.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资及各项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缴费金额较上年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9万元,下降7.23%,减少的原因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在岗志愿者人数较上年减少3人,志愿者生活补助项目资金支出相应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持续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保障好我县39名在岗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按月足额发放,当年项目实施支出80.17万元;

二是实施共青团专项工作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队活动、志愿服务活动、西部计划项目管理等工作,持续巩固中国共产党在青少年中的执政基础,全年支出项目工作经费8.08万元;

三是实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项目,履行好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全年支出项目经费0.11万元;

四是实施扶持青年创业就业、创业担保贷款等工作,全年支出项目工作经费2.89万元;

五是争取县委分管领导对共青团工作的支持,争取到县级领导为民服务工作经费2万元弥补公用经费,全年支出经费2万元。

六是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支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0.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8%。与上年对比增加4.04万元,增长2.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资及各项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缴费金额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4%。主要用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发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人员经费支出(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支出、共青团一般群众团体事务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3.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按规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2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22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沪滇协作交流及团省委组织的调研交流活动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52万元,增长364.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2万元,增长364.7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沪滇协作交流及团省委组织的调研交流活动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团省委、团州委、沪滇协作扶贫上海嘉定团区委、临沧团市委等组织的调研、考察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5万元,下降16.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上年新冠疫情防控及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经费投入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邮电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姚安县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1.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67万元,固定资产4.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31.40

26.67

4.25

0

0

 0

4.25

0

0

0.48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7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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