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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访问量:2774 | 发布时间: 2023/2/24 8: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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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和省、州、县有关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实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9.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让他们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任务,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能力,为实现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1.强化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政治责任。

2.积极主动作为,积极开展退役士兵接收及教育培训。

3.创新双拥活动,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4.强化风险防控,确保涉军群体稳定。

5.突出优抚褒扬,提升退役军人荣誉感。

6.明确目标,努力提升“十四五”期间退役军人服务整体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0.1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2.34万元,增长83.58%,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未批复项目资金,今年批复了项目支出362.5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0.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0.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0.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2.34万元,增长83.58%,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未批复项目资金,今年批复了项目支出362.5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0.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19万元,下降23.73%,主要原因是上年将优抚对象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等民生资金县级配套纳入基本支出,今年纳入项目支出预算形成减支;项目支出362.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2.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未批复项目资金,今年批复了项目支出362.53万元。

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1.9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事业人员单位缴费部分基本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2080801死亡抚恤: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役士兵死亡抚恤金。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080805义务兵优待:97.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3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52.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两参人员生活补助。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54.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安置退役士兵待安生活费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

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6.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2082801行政运行:150.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基本工资、事业人员基本工资、行政人员津贴补贴、事业人员津贴补贴、行政人员奖金、事业人员奖金、机关综合绩效、事业新增奖励性绩效、支年终综合考核优秀奖励、基础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保险、工会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公务接待费、水费、公务交通专项经费、行政公务交通补贴。

2082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管理事务费用。

2082804拥军优属:6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役老兵座谈会、立功慰问、优抚补助发放等。

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运行开支。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员单位缴费部分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事业人员单位缴费部分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员单位缴费部分医疗保险。

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8.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优抚对象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14.3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单位缴费部分住房公积金。

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57.63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47.95万元,30102津贴补贴:39.93万元,30103奖金:25.19万元,30107绩效工资:23.63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25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88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2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2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4.31万元,30201办公费:0.75万元,30205水费:0.05万元,30206电费:0.15万元,30211差旅费:2.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2万元,30228工会经费:1.78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7.52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30302退休费:51.81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5.52万元。

项目支出362.53万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307.83万元,30201办公费:22.7万元,30213维修(护)费:32.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中央配套事项资金。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10人次。

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

1.总体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通过此项目的有效实施,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对双拥优抚工作的重视,对驻姚部队官兵、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切实为全县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积极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县军民国防意识,促进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稳定,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2.绩效目标:设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5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5个,分别为:数量指标: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发放人数1878人;质量指标:获补对象准确率=100%;时效指标:全部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时间12月底;社会效益指标:优抚对象因资金发放问题上访率<=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优抚对象满意度>=8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财政“三保”】简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项目的支出;其他必要支出包括必要的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提标部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45.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73万元,固定资产7.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8.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结转项目资金221.28万元形成支出。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1.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退役发〔2021〕5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包括:伤残人员(一至十级)补助、三属补助、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对象丧葬补助等。                  

五、项目实施内容

准确及时完成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预算1453.03万元,其中:中央1242.04万元;省级162.8万元;州级25.28万元;县级22.9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通过项目的有效实施,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对双拥优抚工作的重视,对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切实为全县优抚对象、义务兵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积极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县军民国防意识,促进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稳定,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有力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各种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1.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使优抚对象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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