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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对县委提请的人事事项依法进行任免、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县委着力打造“1+4+N”城镇群和环楚“半小时经济圈”最具特色的田园之城,着力构建昆楚大复线上的绿色经济发展走廊,大力培育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和绿色食品、文化旅游和健康养生、现代物流业,加快建设休闲观光农业之乡,文化旅游和康养目的地、优质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发展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为全县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工作机构8个,分别是民族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455.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5.4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18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增加146.04万元,增长11.15%。增加主要原因是:1.政策性增资;2.调入人员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3.兑现2019年和2020年综合绩效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41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71万元,占总支出的86.80%;项目支出186.81万元,占总支出的13.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3.97万元,增长4.73%。增加主要原因是:1.政策性增资;2.调入人员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3.兑现2019年和2020年综合绩效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8.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1.44万元,增长23.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政策性增资;2.调入人员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3.兑现2019年和2020年综合绩效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7.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47万元,下降47.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办公楼搬迁项目支出,2021年无此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修缮等项目支出;人大会议37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会议支出;人大监督7.86万元,主要用于预算联网监督等系统运行维护支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34.91万元,主要用于代表活动经费;代表工作17.54万元,主要用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5.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3.97万元,增长4.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政策性增资;2.调入人员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3.兑现2019年和2020年综合绩效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部门行政运行、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2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9万元,完成预算的9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2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省州人大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公务用车3辆,由于使用年限较长,车辆旅程已超过20万公理,车辆维修、燃油费用较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42万元,增长79.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72万元,增长61.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9万元,增长221.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省州人大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公务用车3辆,由于使用年限较长,车辆旅程已超过20万公理,车辆维修、燃油费用较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9万元,占79.92%;公务接待费支出2.46万元,占20.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依法监督,开展专题调研、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人大到我县开展代表视察、工作调研、执法检查的公务接待;
招商引资客商到我县商务考察的公务接待;州内县市人大常委到我县学习交流的公务接待;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挂点联系扶贫村委会到县人大汇报对接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9万元,增长6.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1人,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962.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71万元,固定资产852.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5.7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962.27 |
53.71 |
852.78 |
|
|
0 |
852.78 |
0 |
0 |
55.78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2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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