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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官屯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的行政、司法职能的履行及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和初等教育,应对自然救灾和提供社会保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大扶贫开发、加快群众脱贫,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五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进度。
3.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4.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5.坚持执行严格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
6.认真贯彻各项减负支农及税费政策。
7.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8.根据区域、产业、资源特点以及农民种养习惯,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新型组织,及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增加农民收入。
9.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10.加强教育、卫生健康、农业服务、林业和草原服务、水务服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财政、统计、新农合等社会事业建设,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
11.为当地农民和流动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12.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防各种刑事犯罪,配合政法机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13.负责官屯镇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
14.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 “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15.加强官屯镇对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官屯镇在收入非常有限的前提下,努力工作,认真理财,合理安排利用好各项资金,并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了年初镇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农业、文体广播事业、教育、医疗卫生、其他事业等有了进步和发展,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政策性财政支出得以执行,为官屯镇经济持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官屯镇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154.87万元,同比增长5.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2万元,增长3.5%。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7900.00万元,减少30%。;完成招商引资48360.00万元,增长49%。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分别是:1.官屯镇党委;2.官屯镇人大;3.官屯镇政府;4、官屯镇团委;5.官屯镇财政所;6.官屯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7.官屯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8.官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9.官屯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10.官屯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11.官屯镇水务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12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10.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0.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4.47万元, 减少12.65%。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导致项目资金减少、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27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07万元,占总支出的55.50%;项目支出1,011.33万元,占总支出的44.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99.5万元,减少14.95%,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导致支出较去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1.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78万元,增加2.34%,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增资(改革补贴、公车改革补贴、艰苦地区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9.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1.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8.29万元,减少29.75%,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导致项目资金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临时救助支出为8.00万元,较上年减少19.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79%,上年的救助资金主要困难群众救助;2021年扶贫资金支出为4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3.5万元,临时救助支出占2021年项目支出的4.05%,上年的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其他扶贫支出,2021年扶贫资金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其他扶贫支出与上年对比均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2.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对比减少381.67万元,减少14.38%,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减少导致支出较去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1.5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科普活动支出、办公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27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6万元:办公费9.05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委托业务费16.7万元、工会经费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27万元:退休费30.07万元、抚恤金14.96万元、生活补助164.24万元、救济费8.0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8.2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5.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4.3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207.99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万元:办公费1.20万元、工会经费0.32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8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9%。主要用于财政管理农、林、水方面的业务费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及其他扶贫支出。(1)农业农村285.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85万元:办公费65.74万元、工会经费2.11万元。(2)林业和草原306.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246.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万元:办公费2.4万元、工会经费0.72万元。元。(3)水利50.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0万元:办公费1.60万元、劳务费4.30万元、工会经费0.60万元。(4)扶贫41.00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4.0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7.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7.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62万元,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5万。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14.00万元相等。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00万元,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万元,无增减。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把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万元,占64.29%;公务接待费支出5.00万元,占35.7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镇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81万元,上年对比减少14.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把控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行政单位101.25万元:办公费35.77万元、印刷费1.80万元、手续费0.60万元、电费2.1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1.30万元、维护费2.88万元、会议费6.00万元、培训费3.6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劳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20万元。(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57万元:办公费0.80万元、工会经费0.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部门资产总额2341.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51.5万元,固定资产589.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341.09 |
1751.5 |
589.59 |
224.91 |
60.70 |
0 |
303.98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