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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监督安全生产执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应急管理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安委办、应急委办、防灾减灾委综合协调职能,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为姚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全国、全省、全州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认真抓好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要岗位、重要时段、关键环节安全监管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在各自领域内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排查,严厉打击,严格处罚,逐步建立牢固的公共安全防范体系。
(四)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办法》要求,通过“互联网+规范标准+企业自查+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运行机制,把所有承担安全管理职责的方方面面紧密相连,环环相扣,形成链条,整体联动。
(五)巩固“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成果。坚持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巩固“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成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信息化手段。
(六)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逐步构建完整的应急管理、事故救援和应急响应机制,强化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警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善预案编制、评审、发布、报备和演练等措施,加快应急预案数据库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系统建设。
(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姚安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三是认真开展企业三级教育培训。
(八)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把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纳入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好全县总体方案和行业专项方案,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加大宣传,有序推进。
(九)全力抓好各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强化县安委办的综合监管职能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彝族年、劳动节、火把节等节假日等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工贸行业、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的汛期安全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各重要时段安全生产。
(十)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加大自然灾害监测工作,及时做好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情况统计上报。强化救灾救济工作,及时筹备和发放救灾物资,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自然灾害事件。
(十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充分履行普查办公室职能,统筹抓好全县普查工作,围绕《姚安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全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关电视电话会议和培训会议,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完成了第一阶段实物清查工作,共清查数据278条,完成了第二阶段调查收集数据1002条,目前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十二)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应急预案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培训与演练体系,健全事故应急响应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协同反应机制,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多方联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突出重点加强巡查监控,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科学处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内设股室: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预案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执法股)、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股、火灾救援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股、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股(风险监测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末的编制人数25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13人,工勤1人。2021年末实有人员25人。其中公务员1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1人,事业工人4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3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2.23万元,占总收入的98.8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万元,占总收入的1.11%。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45.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州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6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56万元,占总支出的74.89%;项目支出142.38万元,占总支出的25.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73.11,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州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4.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0.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38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270.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州转移支付资金减少,项目支出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84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4.85万元,安全监管支出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与上年对比减少273.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州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25万元和退休费4.34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6.27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用于住房公积金22.99万元;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7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40.07万元,生活补助13.17万元,安全监管支出18.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8.30万元,完成预算的1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的124.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预算的2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维修、燃油费用较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05万元,增长32.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1万元,增长23.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4万元,增长41.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维修、燃油费用较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3万元,占44.96%;公务接待费支出4.57万元,占55.04%。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应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7万元(其中: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9批次,接待人次8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应急管理、防灾减灾、风险普查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应急工作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9万元,减少13.6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比2020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和人员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姚安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06.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16万元,固定资产47.5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7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减少54.98万元,固定资产因计提折旧减少10.26万元。2021年度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出租、处置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06.67 |
59.16 |
47.51 |
47.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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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556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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