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301000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是对全县乡村流通领域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和组织社有或社涉企业对全县农业生产资料的调供和储备工作,发展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指导发展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依法、依规经营。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一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分别完成姚安县绿康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姚安县永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姚安县高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建设工作,工作任务完成率达100%,二是新建村级基层社3个,分别在栋川镇清河社区、光绿镇小邑村委会、弥兴镇官庄村委会召开了“三会”;三是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个,将原出租给朝阳公司作为车站使用的弥兴基层供销社到期收回,对9格门面、楼顶、墙面等进行公开招标排危维修,现已出租正在进行招商洽谈。三是完成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2082亩,占州社下达任务132.91%;完成土地托管面积1775亩,完成州社下达任务数105.65%;四是完成姚安县绿康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姚安县金果果软籽石榴种植专业合作社两个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并成功获全国“示范社”;姚安县恒源魔芋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姚安县农哈哈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获全国10年“监测合格示范社”。五是在左门基层供销合作社成立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六是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教育培训305人次,占州社下达任务数508.33%。
2、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在改革改制过程中还有60余宗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导致改制职工长期上访。姚安县供销社系统企业改制工作从2001年7月开始,至今还有60余宗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导致群众长期上访,一直困扰供销改革工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县供销社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及时召集自然资源局、税务、住建、供销以及乡镇参加的政府办公会议,明确了7个方面的办证原则,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58户,收回差欠款39.8万元,上缴税收8.50万元,剩余3户正在有序协调推进中,渴望年底使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真正为改制职工办实事。二是积极主动排查社有资产破旧倒塌安全隐患。至今共排除各类安全隐患7处,从而使社有资产安全保值增值。三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依规解决改革改制中所遗留的73人养老保险缴费,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全州乃至全省走出路子,得到省州县认可。通过司法途径,彻底解决了10年来原仁和供销社与王净的房屋出租纠纷。
3、开展爱国卫生创建活动。按照县爱卫办要求,统筹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河长制各项重点工作,通过张贴宣传海报、传达爱卫文件精神等方式,充分发动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爱国卫生行动,做好机关办公区域、会议室、卫生间、走廊等场地疫情防控卫生清洁工作,扩大爱国卫生行动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建立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长效机制。截至目前,我社共投入经费5万余元,清理垃圾杂草17余吨,栽植各绿化树70余株,播撒花种草籽面积近400平方米,包保片区的环境卫生现已大为改观,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多次好评。采取多形式广泛宣传深入持久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对于疾病防控、健康促进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
4、积极谋划,助力食用菌产业大发展。利用农产品流通网络,组织专业合作社、企业、种植农户的人工食用菌积极外销,打通了农产品流通企业“买难”与菇农“卖难”的信息沟通渠道,目前专业合作社以种植茶树菇、大球盖菇、香菇、木耳、金耳、白参、姬松茸为主,已逐渐形成“一合作社一品牌”的人工食用菌种植格局,人工食用菌产业得到平稳恢复性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供销合作社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是:姚安县供销合作社。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合作指导股、会计统计股、人事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5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总收入与上年的300.54万元相比增加合计56.4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97万元,与上年的300.54相比增加合计56.43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56.97万元,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收入258.13万元,占总收入72.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63.79万元,占总收入17.87%;卫生健康支出收入20.57万元,占总收入的5.76%;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4.48万元,占总收入的4.06%。
2021年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2021年2月从县公共资源局调入1人、2021年3月从县政府办调入1人),从而增加行政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6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69万元,占总支出的96.82%;项目支出11.60万元,占总支出的3.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5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69万元比上年增加61.01万元;项目支出11.60万元比上年减少1.96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从而增加行政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收入的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上年有2019年结转的省级供销社综合改革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而2021年没有,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供销合作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2.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0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从而增加行政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收入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7.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人均支出1.7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供销合作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1.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有2019年结转的省级供销社综合改革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而2021年没有,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2021年项目支出的具体情况是:1、新成立官庄村级新型供销社补助10000元;2、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补助8000元;3、对弥兴供销社综合楼改造补助24000元;4、对两个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补助10000元;5、对13个农民专业合作电子商务基地建设分别给予3000-5000元的补助,共64000元。2021年的项目支出资金全部用于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9.0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从而增加行政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收入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7.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5万元、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供养遗属)3.3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1.8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8.7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65.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正常办公的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行政支出253.85万元、用于发展事业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6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2.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1年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要求,本着节约原则,节约了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6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人数节约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调研和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4万元,与上年的21.97万元对比增加2.7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县爱卫办要求,统筹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河长制各项重点工作,通过张贴宣传海报、传达爱卫文件精神等方式,充分发动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爱国卫生行动,做好机关办公区域、会议室、卫生间、走廊等场地疫情防控卫生清洁工作,扩大爱国卫生行动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建立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长效机制等增加办公费的支出。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大项用于办公费支出4.75万元;印刷费0.48万元;水费支出0.18万元;电费支出0.23万元;差旅费支出2.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2.1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姚安县供销合作社部门资产总额4.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2万元,固定资产2.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4.79 |
2.32 |
2.47 |
0 |
0 |
0 |
2.47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主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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