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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访问量:2571 | 发布时间: 2022/10/25 8:57:47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501000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是县卫生健康局执行卫生法律法规的综合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的主要职责是: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在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提高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树立卫生监督执法新形象为目标。完成法律赋予的各项卫生监督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认真开展对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等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管,严厉打击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开展公共场所、学校、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卫生监督中心负责许可现场审查工作,共现场审核87家。2021年,姚安县在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管领域开展日常卫生监督和各项专项整治,全年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25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69台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96份,立案处罚69件,其中用简易程序给予警告29件,罚款2件(90元),一般程序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38件,罚款金额8.42万元,非法行医移送公安机关0件,取缔非法行医、非法拔牙流动摊点2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

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卫生监督科、稽查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18.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8.94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收归五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增加,造成收入增加。二是人员经费增加,所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7万元,占总支出的75.30%;项目支出51.49万元,占总支出的24.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7.09万元,增加原因是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收归五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后又新招录两名卫生监督协管员,造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97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增加10.5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以及相应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收归五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后又新招录两名卫生监督协管员,造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执法能力提升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执法设备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8.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以及保障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内卫生监督协管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艾滋病补助资金支出2.74万元,主要用于姚安县辖区内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7.09万元,增加原因是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收归五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后又新招录两名卫生监督协管员,造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8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4%。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6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66.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7万元,下降14.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4.41%。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办法安排公务接待,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了合理范围内,压缩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督导工作的工作用餐。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一是2021年我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到各乡镇交通费用增加;二是单位新招录两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劳务费增加。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交通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重点用于保障机关运转和监督执法工作的各项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19.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64万元,固定资产27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增加0.26万元,流动资产账面原值增加1.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9.94

49.64

270.3

203.81

0

0

66.4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     

2022年10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501111


附件下载: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