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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县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审批工作。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策指导为劳动者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1)就业再就业工作顺利推进。城镇新增就业3882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3200人的121.31%;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51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800人的118.9%;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93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700人的113.3%;开发公益性岗位145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200人的72.5%;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6725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3900人的172.4%;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1060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11000人的100.55%。在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中,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高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零就业”家庭援助活动,以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为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15377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14100人的109.1%,其中开展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培训4726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2900人的162.9%;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779人,其中开展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2664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1200人的227.4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3%,完成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的目标。(2)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就业补助资金收入1098.80万元,支出1027.17万元,其中乡村公岗676人次402.80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39人次150.4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39人96.73万元;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273人192.86万元;参加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脱贫劳动力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3995人160.77万元;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286人23.6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资金收入159.88万元,培训2117人,培训费和培训学员交通费补贴和生活补贴159.63万元。(3)认真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县的就业创业环境,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促进全县的就业工作。向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中的创业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7户,贷款金额1140.00万元,完成州下达任务数70户的81.42%;“贷免扶补”创业贷款201户,贷款金额4020.00万元,完成州下达任务数200户的100.5%,帮助190名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成功创业。4、抓好农民工群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利用县电视台、一部手机就业通微信公众号、各村委会小广场大喇叭发布用工岗位3万多个,积极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组织输送农村劳动力15批次1624人,其中脱贫劳动力516人,以点带面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27000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5100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400人。积极开展姚安县第五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计划和技能提升培训百日行动。共完成各类劳动力培训15377人,其中技能培训4726人。
2.强化失业保险管理,构建社会保障体系。(1)管好用好失业保险基金。严格执行制度流程,对职工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资金安全教育,增强管好、用好就失业保险基金的责任感。(2)认真办理失业保险。截至2021年9月30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47.46万元,支出233.31万元。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认真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共发放121人次失业保险待遇71.70万元,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19人3.58万元。同时。努力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发放失业保险扩围金158.0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达到3291人。
3.稳步推进民生事业发展。(1)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发展。完成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共3220人参加考核,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896人,科级以下管理人员9人,工勤人员315人。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635人,占19.69%;合格等次2436人,占75.68%;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3人,占0.09%;考核不合格等次8人,占0.25%;考核不确定等次138人(其中见习期134人),占4.29%;未参加考核32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引进紧缺高中教师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1名、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歌唱舞台表演1名,完成下达我县10个“三支一扶”招聘岗位的签订协议、上岗。加强技能人才服务,实现技校招生250人。组织培训机关事业单位技师22人,高级工102人,共完成高技能人才培养数124人。(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纠纷调解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认真开展夏季欠薪专项行动,共处理楚大高速、楚姚高速建设领域等投诉举报差欠农民工工资问题148件,共为农民工追讨工资658.00万元,涉及农民工796人。二是组织召开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3次;组织参加全州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3次。共有28家成员单位,38家企业参加了培训。各成员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对“六制一金”落实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全面大排查。三是完成了本县辖区内28户企业的薪酬调查。对县内12户重点企业进行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当前劳动用工653人,劳动关和谐稳定。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目前在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网上备案系统备案的用人单位278个,签订劳动合同5239人,其中农民工2697人。四是认真开展社保基金日常巡查,严格执行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四项规定,认真做好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系统预警处理工作,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专项检查暨创业担保贷款专项整治。五是认真办理工伤认定和企业职工退休。共办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35人;上报并通过核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10人;退休证遗失补办证1人。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80件,现已办理完结57件,其中予以认定(或视同)54件,不予认定(或视同)3件。初审并上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13件,劳动能力鉴定2件。(3)积极主动推进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专项治理。一是高位组织,迅速部署。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迅速组织召开了乡镇、涉及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项治理推进会安排部署,压实各方责任,联运配合,持续抓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二是精准自查、摸清底数。全面完成省州反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78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38人,机关养老保险6人,工伤保险4人核实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第一阶段“回头看”自检自查工作。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与合作银行签订管理协议,对合作银行的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合力攻坚,强化追缴。落实班子成员包保责任,镇村干部联动配合查实违规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2人,违规总金额3.92万元,已追回2人,追回金额3.31万元,追回率84.28%,未追回金额0.61万元。查实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73人,违规总金额14.48万元,已追回72人,追回金额14.07万元,追回率97.13%,未追回金额0.41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已查实没有违规领待情况。四是多措并举,开展认证。截至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待遇应认证人数2467人,未认证人数175人,认证率93%;机关保险发放待遇人数应认证人数1871人,认证率100%;城居保发放待遇应认证人数31512人,认证率100%;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数应认证人数28人,认证率100%。对无法联系,规定在近5个月内未认证人员,已暂停发放待遇,待情况查明后按相关规定办理,确保不漏一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设机构12个,分别是: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社会保险股(养老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姚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政策法规股、人力资源开发股(引进智力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72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8.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57.0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四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12月外出务工奖补、2021年城镇公益性岗位项目上级补助资金还未下达,所以本年度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32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36万元,占总支出的29.70%;项目支出2,337.30万元,占总支出的70.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0.2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我单位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上年末下达项目资金结转于本年度支出,相应的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7.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单位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4.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7.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多,相应的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90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农林水(类)支出750.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扶贫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38.9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我单位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上年末下达项目资金结转于本年度支出,相应的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6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6%。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96.4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8.17万元;就业补助支出1384.17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2.1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59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75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7%。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15.66万元,扶贫支出105.00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629.74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0万元,支出决算为9.39万元,完成预算的12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预算的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的92.0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于2006年4月4日,里程数现在为72104公里(2019年更换了仪表盘,重新更新了里程数,历年总计应为四十多万公里),使用时长已经达到了16年,车辆严重老化,所以2021年多次进行修理维护,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由于到州级汇报工作和到乡镇开展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工作次数增加,所以支出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58万元,增长3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91万元,增长115.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7.6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于2006年4月4日,里程数现在为72104公里(2019年更换了仪表盘,重新更新了里程数,历年总计应为四十多万公里),使用时长已经达到了16年,车辆严重老化,所以2021年多次进行修理维护,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由于到州级汇报工作和到乡镇开展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工作次数增加,所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3万元,占57.80%;公务接待费支出3.96万元,占42.2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乡镇人员到我局参会所发生的用餐费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厉行节约,行政运行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9.44万元,电费支出1.77万元,差旅费支出4.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96万元,工会经费支出6.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722.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6.02万元,固定资产386.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99.95万元,无形资产39.1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722.07 |
596.02 |
386.98 |
256.97 |
21.17 |
|
108.84 |
|
699.95 |
39.1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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