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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决算
来源: 中共姚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访问量:2482 | 发布时间: 2022/10/24 10: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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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订我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中共姚安县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4.拟订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与调整,协调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5.拟订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姚安县人民政府、姚安县政协、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负责建立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县乡(镇)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建议,拟订县乡(镇)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的编制使用审批;负责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及股级职数使用审批。

7.审核全县各级各部门内设机构和其他股所级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拟订全县各级各部门科级领导职数的设置与调整。

8.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9.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10.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1.组织实施全县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2.负责中共姚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完成中共姚安县委和中共姚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七一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州委工作安排和县委工作要求,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主题宣讲、专题党课、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及干部职工增强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责任感与自觉性,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具体行动为党的百年华诞增光添彩。

2.着力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一是强化机构编制总量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障重点、服务发展”要求,统筹盘活使用好各类机构制资源,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减编控编要求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精神。二是严肃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研究制定了《姚安县关于推进编制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等5个制度,统筹用好各类编制资源。

3.转变作风,强化部门自身建设。一是抓机关党建工作。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六日一体”主题党日等制度,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以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为抓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抓实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增强法纪底线和廉洁意识。三是抓实意识形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全面落实“四种责任”,深入推进 “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提升年”工作。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舆情收集研判和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按时向县委书面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的安全管控,确保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4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机关事业股(体制改革股)、监督检查和政策法规股(信息股)、登记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0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97万元,增长9.1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2020年度大比拼综合考评奖励资金在本年发放;二是人员工资调整政策性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8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9万元,占总支出的92.04%;项目支出14.44万元,占总支出的7.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4.91万元,增长8.9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2020年度大比拼综合考评奖励资金在本年发放;二是人员工资调整政策性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99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0.22万元,增长6.5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2020年度大比拼综合考评奖励资金在本年发放;二是人员工资调整政策性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万元, 增长48.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事项增多,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所需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体制改革工作经费支出8.87万元;登记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44万元;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维护经费支出4.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91万元,增长8.9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2020年度大比拼综合考评奖励资金在本年发放;二是人员工资调整政策性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15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153.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州级部门及其他县市到我县指导、交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次数较多,故公务接待费费用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14万元,增长43.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4万元,增长43.2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州级部门及其他县市到我县指导、交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次数较多,故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到我县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0万元,下降56.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机关运行情况,结合实际细化经费支出,节约公务活动开支,避免不必要的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6.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7万元,固定资产10.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4 

 5.87

 10.24

 

 

 

10.24 

 

 

0.2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22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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