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601000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实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9、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契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1、全面强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将全县2483名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管理。切实加强退役军人党员的思想引领、教育管理、关心关怀,增强退役军人党员意识,确保退伍不褪色不褪志、离军不离党不离心,始终听党话、跟党走。
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中共姚安县委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的通知》,对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待遇保障、氛围营造、思想政治、英烈褒扬及权益维护等工作任务做了分解。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创新发展。2021年,解决现役军人子女就学2人,困难退役军人中有181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6人纳入特困供养,为12人提供了临时救助,共救助2.21万元;举办了专场招聘会2期,15名退役军人参加了省级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班,9月17至18日全面完成76名退役军人岗前和创业就业培训,对全县1114名有意愿的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掌握就业需求动态,有效拓宽了创业就业渠道。
3、高标准推进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2021年我县创建示范型服务乡镇有7个,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2021年创建工作方案,对创建要求、具体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安排部署。在去年“一中心两站”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严格程序、标准化创建好其他乡镇外,充分利用昆楚大复线经过姚安县城、前场、官屯、大河口境内和革命老区、光禄旅游景区这一资源优势,重点对县服务中心、光禄镇、前场镇、官屯镇、大河口乡等服务站高标准打造提升,全面打造成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区上的五张名片。今年5月中旬,7个乡镇、村(社区)服务站创建县级组织初验评分,8、9月分别接受了省、州级检查验收,给予高度肯定。目前,投资60万元的县服务中心已完成改造提升。今年8月中旬,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荐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团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河口乡等退役军人服务站观摩学习,给予高度赞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荐大河口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参与省厅“十佳服务站”评选。全县县、乡、村三级服务(中心)站已实现“五有”及“一牌一预案、六清一上墙”全覆盖。标准化、规范化综合服务质量更加提升。
4、强化优抚资金日常动态管理,扎实开展走访慰问。我县优抚资金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全县各级退役军人工作机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做到账实相符、数据精准,2021年,全县共有领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1673人,共发放补助1139.99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救助1300人次兑付39.86万元。春节、“八一”等节日期间,县委四班子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3家驻姚部队和县应急消防大队,共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4626人次,现役军人家属517人,边海防军属167人,困难退役军人34人,烈属2人,发放慰问资金34.45万元。8名三等功、48名优秀士兵(官)军人家庭送喜报,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崇军拥军氛围。
5、帮扶援助暖人心。及时更新帮扶援助系统,积极开展困难退役军人走访,向省州推荐上报困难退役军人家庭3户,争取帮扶援助基金3万元。对长期因病导致家庭困难的退役军人两人争取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支持0.4万元资金,分管副局长亲自带队,到家庭、医院慰问,解决燃眉之急。
6、认真落实各级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要求。制定了《姚安县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实施方案》《姚安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制度》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职责》及《管护人员行为规范》等工作制度,逐一对姚安县境内6处烈士纪念设施建立了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积极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及提质改造,2020年在原址新建姚安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1处,含纪念碑1座、纪念广场1个,占地面积2850平方米,周边环境设施建设在2021年有序推进。其余纪念塔、烈士墓等设施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切实推动全县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制度化、规范化、专门化。
7、细化措施,认真开展退役士兵接收及教育培训。2021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士官)76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25人,已于9月全面完成量化评分、选岗等安置工作。举办了为期2天的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就业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岗前培训班,紧密结合退役军人自身特点和融入社会实际需要,创新设立了“4+N”课程体系,全面提升培训质效,助力退役士兵高质量就业创业。动员组织退役士兵参加高职扩招及复读43人,组织15人参加了电焊、驾驶等专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竞争力。联合人社部门组织开展了2场专场招聘会,认真开展就业创业需求调查,对全县有创业就业意愿的1140人退役士兵的创业愿望、培训需求及特长爱好详细进行了建档登记,为下步创业就业培训打下基础;加大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力度,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服务。通过灵活多样的就业创业方式,大力激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热情,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内设4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94.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601.59万元对比收入减少107.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安置、保险接续、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资金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费等项目资金收入比2020年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0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24万元,占总支出的32.99%;项目支出335.61万元,占总支出的67.01%。与上年412.91万元对比支出增加87.67万元,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调入人员,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项目提高补助标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24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7.9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调入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6%。2021年度我单位调入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5.61万元。与上年支出265.64万元对比增加69.9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项目提高补助标准。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招商引资项目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接待支出;抚恤资金支出99.7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伤残军人补助支出;退役安置资金支出192.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军休人员工资及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2.22万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支出30.31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0%。比2020年的405.21万元增加89.64万元,增长22.12%,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支出率在上年基础上有所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退役士兵安置、军休人员补助、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日常运转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9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91.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2021年我局实施项目较多,我单位重新打造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成果显著,迎来了玉溪市、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本系统单位的参观学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75万元,增长1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5万元,增长18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实施项目较多,我单位重新打造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成果显著,迎来了玉溪市、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本系统单位的参观学习,所以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项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万元,增长11.1%,增加原因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重点用于保机关运转的各项费用支出,因单位人员增加,运行成本随之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66.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1.71万元,固定资产4.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66.22 |
261.71 |
4.51 |
|
|
|
4.51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0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