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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量:2893 | 发布时间: 2022/10/21 15: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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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州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落实国家、省和州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有关工作。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和州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相关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政策建议,拟订我县参与全州辐射中心建设的重大规划,研究提出我县“走出去”战略和有关工作建议。承担州发展和改革委安排的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相关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7、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18、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县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县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19、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姚安县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2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1、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2、管理全县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23、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4、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投资项目。

25、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6、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生态文明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2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综合工作开展情况。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系列稳增长措施,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牵头研究制定了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29条具体工作措施、制定印发了确保稳增长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功九成”和四季度“大收官”工作方案。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2.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6.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0.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8%,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2、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情况。2021年完成投资143.4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6.91%。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406项,项目合计总投资625.02亿元,2021年计划完成投资161.35亿元。2022年支撑项目共229项,总投资512.61亿元,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160.14亿元。

3、“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姚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于2021年3月通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审查。县“十四五”规划谋划“十四五”重点支撑项目1607项,总投资6062.8亿元。

4、“美丽县城”建设情况。按照《姚安县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全县共规划实施“美丽县城”建设项目60个,其中“干净”类18个,“宜居”类40个,“特色”类2个,总投资24.78亿元。先后完成南永路过境线东侧管线入地工程、智慧停车、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建设等21项目,其余15个项目正在稳步推进。

5、特色小镇建设情况。光禄特色小镇和金秀谷康养小镇成功列为省、州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后,姚安县聚焦“特色、产业、生态、易达、宜居、智慧、成网”七大要素精准发力,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光禄古镇创建省级一流特色小镇完成投资18.28亿元,金秀谷康养小镇创建州级一流特色小镇完成投资1.5亿元。

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县建立完善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姚安县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完善本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失信行为分类和联动监管等信用管理制度。按照省、州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录入情况稳定,信息数量和质量均居于全州前列。

7、经改政策法规物价工作。一是重点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5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任务事项。二是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要求,我县5家行业协会全面完成了“五分离、五规范”的脱钩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招标投标监管工作,采取会议布置、宣传教育等措施,狠抓落实,有效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全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四是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做到严格把关,完成了22 个合法性审查意见;五是稳步推进城市和农村集镇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成为全州第一家完成农村集镇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工作并组织实施的县;六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报告统计工作。七是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报告统计工作,完成2021年度应实行收费年度报告统计16家,收费项目231项,收费总金额359.04万元。八是强化物价职能做好价格认证工作,完成涉案财物价格认证案例 97件,涉及总认证金额2770.18 万元;九是做好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工作,强化做好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工作重点监测工作,定期不定期上报监测情况,为国家和省州制定农业产业政策和农副产品保护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为政府制定强农惠农政策提供基础数据;十是认真贯彻落实价费调整政策,做好价格管理工作

8、粮食及物资储备工作。一是粮食安全工作纳入发改的主要工作,党政齐抓共管,把粮食安全发展纳入全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确保我县2021年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完成,结合我县实际,与成员单位签订了2021年姚安县粮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加大粮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中央、省、州粮食仓储项目资金已完成总投资1895.5万元,总仓容18776吨,建筑总面积4530平方米的危仓老库整合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82万元老旧仓库智能化改造工程;完成总投资500万元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全面完成总投资2989万元完成“优质粮食工程”示范企业建设项目,储粮条件有较大改善,为我县粮食产业的发展和粮食安全保障奠定坚实的基础,现储备县级储备粮357万公斤,商品粮72万公斤,代省储1658万公斤。三是做好疫情区间粮食保障供给和粮价稳定监测工作。四是加强政策性粮食储备管理,确保储备安全。五是加强对救灾物资管理,规范相关手续,落实仓管人员制定救灾物资管理办法。

9、持续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全县共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713户2771人。一是打造一村一品特色产业。至目前,全县7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实现“一村一业”扶贫产业基地全覆盖,共发展培育7项主导产业。二是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帮助搬迁户发展产业。全县共整合易地扶贫搬迁户产业扶持资金356.5万元,专项用于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通过扶持,全县713户搬迁户中发展种植业613人,发展养殖业1103人。三是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助力产业发展。全县共向425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发放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资金2105万元。四是大力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培训,实现搬迁户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41户193人。五是用好用活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将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用于深度贫困村种养殖基地建设、蔬菜产业发展、花卉产业发展及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等14个重点建设项已全面建成投入使用。

10、农经地区工作情况。一是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到姚安县蜻蛉河流域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8851万元;争取到姚安县洋派水库提质增效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000万元;二是切实加强到位资金项目的监管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履行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按照规定履行报建手续,并按要求定期开展项目调度,组织填报调度信息,争取项目早日完工;三是根据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并筛选认证,姚安县前场镇新街凉桥集中安置点已通过省级审查。

11、能源工作情况。编制完成《姚安县“十四五” 能源发展规划》,共规划“十四五”时期重点能源建设项目33项,总投资165亿元,其中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项目5项,总投资2.6亿元;太阳能光伏项目13项,规划装机容量927MW,总投资38.6亿元;风力发电项目11顶,规划装机容量1770MW,总投资117.7亿元;生物质能发电项目1项,总投资1.5亿元;天然气气源供应项目1项,总投资1.2亿元。我县共引进3家风电企业投资33.1亿元建成梅家山、尖山梁子、小箐山、保顶山、三道箐、石楼梯、龙箐、大中山、老尖山9个风电场,安装风力发电机组182台,总装机容量361MW;2021年1—12月发电量为10.66亿kW·h,实现产值6.39亿元。

12、基础产业工作情况。一是深入开展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回头看”, 经发改部门审批的项目共6项,总投资39238万元,所涉及项目均已按相关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均按照批复内容建设,不存在违法建设;二是积极组织申报专项债券项目2项,总投资21000万元;三是积极组织2021年中国品牌日活动,上报的云南融合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光禄古镇)参加了云上2021年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展览;四是认真做好2021年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工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我县保留中频炉个体工商户黄仁伟生产砂场用砂锤进行了复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生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设12个内设股室: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国民经济综合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和利用外资与经济合作股、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股、能源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农村经济发展股、工业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股、粮食调控和物资储备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00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2.47万元,占总收入的97.3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25万元,占总收入的2.7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08.17万元,增幅25.5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财政拨款收入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4.31万元,(行政运行508.5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8.00万元,战略规划与实施25.00万元,物价管理2.7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8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62.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9.0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2.9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0.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3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9.30万元(住房公积金29.30万元);

粮食物资储备支出3.94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0.47万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3.4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00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77万元,占总支出的34.13%;项目支出1317.65万元,占总支出的65.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95.93万元,增幅24.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完成实施较多,项目竣工了,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2.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73万元,增幅10.1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险和医保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日常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8%。

人员经费:661.7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4.46万元,津贴补贴172.46万元,奖金171.26万元 ,绩效工资7.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01万元,职业年金4.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6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万元,住房公积金29.30万元,退休费支62.72万元,抚恤金17.76万元,生活补助支出2.92万元。

公用经费:21.0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02万元(办公费4.85万元,咨询费0.80万元,电费0.33万元,邮电费0.43万元,差旅费1.93万元,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工会经费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7.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2.7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完成实施较多,项目竣工了,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4.3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70.71万元,战略规划与实施25.00万元,物价管理3.50万元,招商引资0.81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万元);    

粮食物资储备支出11.0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14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0.47万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3.47万元);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6.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0%。与上年对比增加398.6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完成实施较多,项目竣工了,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2.47万元,(行政运行508.5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60.53万元,战略规划与实施25.00万元,物价管理3.50万元,招商引资0.5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8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62.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9.0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2.9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0.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3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9.30万元(住房公积金29.30万元);

粮食物资储备支出7.4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5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0.47万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3.47万元);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4%。其中:2010401行政运行508.55万元,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60.53万元,2010408物价管理3.50万元,201308招商引资0.56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县级项目前期经费、物价管理业务经费和招商引资工作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2.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0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3万元,用于调出县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2.9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0.7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9.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2220102住房公积金29.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改革费用支出;

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其中:22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5万元,2220103粮食专项业务活动0.47万元,2220112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3.47万元,主要用于粮食调查统计、军供筹措、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助费用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2万元,主要用于救灾储备物资管理费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9.63万元,完成预算的2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万元,完成预算的126.67%;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预算的388.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已纳入预算,但公务接待费用未全部纳入预算。在实际工作中,车辆使用年限较长,需要对车辆进行大量维修增加,耗油费用增大,产生了超预算支出的现象。上级部门经常到我县检查督查工作,就产生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9万元,下降0.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次数,降低公务用车油耗,减少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二是减少公务接待培餐人员,提倡节约,点菜合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0万元,占39.46%;公务接待费支出5.83万元,占60.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和业务检查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89万元,下降113.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员的公务交通补贴按要求纳入津贴补贴中计算,而上年度公务员的公务交通补贴按要求纳入日常公务费中计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遗属补助、抚恤金等等。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02万元(办公费4.85万元,咨询费0.80万元,电费0.33万元,邮电费0.43万元,差旅费1.93万元,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工会经费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254.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88万元,固定资产15.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7万元,其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1184.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5.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78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5万元,其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减少213.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54.01

53.88

15.69

 

 

 

15.69

 

 

0.17

1184.2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53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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