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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前场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2484 | 发布时间: 2022/10/21 15: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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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主要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前场镇人民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2.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或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的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4.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健全“借、用、管、还”闭环管理机制,夯实债务风险责任主体,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二是做好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2.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二是全面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筹集资金加快基础设施补短板进程。二是持续加力支持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三是不断加大水利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四是支持加快能源、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五是支持实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六是支持实施“厕所革命”,支持城镇厕所、学校厕所、旅游景区厕所达标建设,重点支持农村“厕所革命”。

4.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继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完善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二是持续深化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努力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是推进税制改革,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

5.提高现代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提升财政收支运行质量。二是强化财政保障综合能力。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四是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五是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六是推进财政工作信息化。七是推动会计工作升级。八是健全财政内控体系。九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十是加强财政法治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 党委

2. 政府

3. 人大

4. 财政所

5.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 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7.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8.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9. 水务服务中心

10. 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12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合计2,51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5.26万元,占总收入的93.2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0.00万元,占总收入的6.76%。前场镇2021年收入与上年度收入对比减少70.67万元,减少2.7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工程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支出合计2,49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57万元,占总支出的56.14%;项目支出1,094.40万元,占总支出的43.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前场镇2021年度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90.97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工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0.57万元。日常支出增加126.4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人员经费政策性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1.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4.4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7.47万元,减少16.58%,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21年工程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5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商贸事务、组织事务等方面支出。明细如下:

(1)人大事务支出17.54万元。其中: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补助经费支出17.54万元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1.45万元,其中:2021年小集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51.45万元

(3)财政事务支出37.00万元。其中:2021年支农政策保障经费3万元,2021年提升乡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34万元

(4)组织事务支出5.58万元。其中:2021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5.58万元。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2021年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50万元。其中: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49.5万元。其中:2021年科普小镇示范建设资金支出47.5万元,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支出2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万元。其中: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出4万元,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资金支出0.7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61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临时救助、其他生活救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方面的支出。明细如下: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0万元。

(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95.72万元。其中:卫生局汇入敬老院建设资金建设项目工程尾款170万元,1.91万元村(社区)干部参加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村(社区)人员教育培训补助资金0.15万元,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5.40万元,2021年第一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10.40万元,2021年村(社区)民政事务员专项补助资金7.86万元。

(3)抚恤支出103.7万元。其中:2021年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8.5万元,2021年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第二批资金1.4万元,2021年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72.03万元,水利建设伤残民工和企业回乡民工生活补助0.97万元,2021年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第二批资金10.2万元,2021年义务兵优待金18万元,2021年优抚对象春节慰问资金1.26万元,2021年优抚对象“八一”慰问金1.24万元。

(4)社会福利支出22.78万元。其中:2021年第一批高龄老人保健补助资金10万元,2021年第二批高龄老人保健补助资金7.78万元,2021年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第一批补助资金5万元。

(5)残疾人事业支出43.82万元。其中2021年残疾人专职委员和联络员补助资金1.92万元,2021年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资金0.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41.5万元;

(6)临时救助支出4.91万元。其中:原大队、小乡干部补助及社会定期救助2.91万元,城乡困难临时救助资金1万元,2021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1万元;

(7)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0.68万元。其中:2021年优抚对象春节慰问资金0.48万元,2021年“八一”座谈会经费补助0.2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4.4万元。其中: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支出4.4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112.36万元。其中:2021年省级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4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林草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1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资源管护资金4.8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林草生态保护恢复资金72.56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

9.农林水支出387.3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扶贫等方面支出。明细如下:

(1)农业农村支出78.23万元。其中:2021年第一批州级烟叶生产扶持资金0.89万元,2021年乡镇烟叶工作经费3.8万元,2021年第一期云产卷烟特需烟叶生产扶持资金9.39万元,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54.53万元,2021年中央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9.62万元。

(2)林业和草原支出152.24万元。其中: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68万元,2021年天保工程及省级公益林管护费28.08万元,2021年天保工程管护费4万元,2021年天保工程及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5.48万元,2021年森林防火经费9万元。

(3)水利支出10.00万元。其中:2021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0万元。

(4)扶贫支出146.9万元。其中:2021年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2万元,2021年第二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60万元,2021年产业扶贫资产收益资金65.9万元,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55.67万元。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8万元。其中:2021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财政补助资金0.38万元。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万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00万元。

14.其他支出36万元。其中:2021年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绿化设施补助资金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万元,下达石河沙里果体育文化活动室建设资金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3%,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44.95万元,主要原因首先是2021年人员经费政策性减少和基金类项目工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3%。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民宗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明细如下:

(1)人大事务支出31.37万元。其中: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20.84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0.53万元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08.63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1.45万元,行政运行支出757.18

(3)财政事务支出50.8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3.8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0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4万元

(4)组织事务支出5.58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58万元。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科学技术培训及宣传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上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残疾人事业抚恤等项目上的补助救助资金的支出。明细如下: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3.38万元。

(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5.72万元。

(3)抚恤支出103.7万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9.9万元,伤残抚恤支出14.17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30.5万元,义务兵优待支出18万元,其他优抚支出31.13万元。

(4)社会福利支出22.78万元。其中:老年福利支出17.78万元;殡葬改革支出5万元。

(5)残疾人事业支出43.82万元。其中: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2.3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41.5万元;

(6)临时救助支出4.91万元。其中: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支出4.91万元;

(7)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0.68万元。其中:拥军优属支出0.68万元。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9.3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3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5.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和个人医疗补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节能环保项目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9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7%。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全镇在农林水项目上的各项支出。明细如下:

(1)农业农村支出181.3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103.12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4.08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和利用支出64.15万元。

(2)林业和草原支出206.43万元。其中:事业机构支出54.1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3.24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9万元。

(3)水利支出73.96万元。其中:抗旱支出10万元,水利技术推广51.96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2万元

(4)扶贫支出146.9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2万元,生产发展支出65.9万元,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9.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事务、森林消防事务、煤矿安全、地震事务、自然灾害防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的59.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预算的45%,未完成的原因是去年新配置了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减少,所以未完成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93%,未完成的原因是我镇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接待费有所缩减,所以未完成预算数。得益于2021年内控制度落实得力,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没有超预算数,保持留有结余。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40万元,下降12.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3万元,下降18.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镇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较上年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略微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万元,占53.73%;公务接待费支出4.65万元,占46.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为完成2021年前场镇各项工作正常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26万元,下降36.45%,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减少,预算人员办公经费减少,造成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部门资产总额6181.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5.75万元,固定资产633.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4.47万元,其他资产4868.3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7.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00平方米,账面原值18.0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1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181.78


655.75


633.18


633.18







24.47

4868.3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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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8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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