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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访问量:2208 | 发布时间: 2022/10/21 15:08:23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36101000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和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3.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4.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6.编制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病情、灾情、突发事件等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及疾病的发生、蔓延。 

7.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8.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推动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负责全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教育培训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和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培训、职称晋升、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负责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承担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及相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巩固好健康扶贫成果。一是2021年全县2498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财政补贴部分180元全额到位。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全县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就诊人数119769次,总费用704.95万元,统筹支出243.73万元,报销比例34.57 %。28种门诊特慢病就诊8027人次,总费用75.06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74.17万元,统筹支出59.35万元,报销比例达80%。符合规范转诊转院5965人,符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2866.23万元,住院统筹支出2041.5万元,大病支付187.74万元,医疗救助348.42万元,兜底保障74.97万元,患者自付比例7.46%。二是继续落实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全县共实现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5965人次,完成了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自付比不超10%的工作目标。三是继续开展大病集中专项救治工作。截至2021年9月,全县共集中救治罹患36种大病贫困患者1511人,救治率100%。四是继续做好了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成特色签约服务,对签约服务相关档案实行分村分类管理,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05个,家庭医生348名,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人数80861人,签约率达39.36%。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792户24984人,签约人数24840人,除无法签约的人员外签约率达100%。

2.加快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在今年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的背景下,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基层适宜技术推广,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96%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截至2021年11月底,乡镇卫生院中彝医药门诊服务量占总门诊服务量的58.2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彝医药门诊服务量占总门诊服务量的47.76%,村卫生室中彝医药门诊服务量占总服务量的64.62%。截至2021年12月,我县共计认证彝医医师50人,今年认证24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报名县级初审合格2人。

3.深入实施健康姚安行动。一是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相继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评定为二级甲等医院,并全部通过提质达标验收,5所乡镇卫生院创建为甲等卫生院。建成医共体试点2个,慢病管理中心3个,心脑血管救治站3个,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二是加快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投资1500万的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已于10月投入使用;投资365万元的县疾控中心涉及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及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已完成。三是加快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等16个专项行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主动性,进一步强化健康促进和社会健康管理,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维护,强化健康环境综合治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

4.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1月—12月31日,取消耗材加成共让利人民群众52.57万元;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保障药品供应,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县级两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今年全年共为人民群众让利362.13万元。加快推进医联体,紧密型医共体建设。2021年5月12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将姚安县妇幼保健院纳入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实行一体化管理,将县人民医院儿科(不含新生儿科)医疗业务整体调整至县妇幼保健院,将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医疗业务整体调整至县人民医院,整合两院行政办公、医务、护理、感控、质控、防艾、基层、公共卫生等职能科室,由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共体管理运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截至2021年11月底,经基层卫生院初诊上转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住院诊疗207人次,电话预约上转136人次,开具下转单转介到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3324人次。切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打通群众看病就医“最后一公里”,增强群众就医体验获得感。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实施住院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负担。2021年1-12月县人民医院DRGs疾病组432组,出院病例数14861例,其中执行DRGS支付13342例,占出院病人数89.78%;县中医医院DRGs疾病组250组,出院病例数8632例,其中执行DRGs支付8365例,占出院病人数96.91%。按疾病诊断组(DRGs)支付方式的实施,医院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群众就医体验获得感逐年增强。

5.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一是抓紧抓实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到2021年12月31日止我局共谋划项目16个,总投资7.348亿元。其中谋划储备项目10个,总投资3.948亿元、在建项目2个,总投资1.17亿元。前期工作项目4个,总投资2.15亿元。二是2021年州级下达我县无偿献血任务为339800毫升,我县既定公民无偿献血日分别为4月10日、6月10日和10月10日。2021年州级下达我县无偿献血任务为339800毫升,我县集中采血5次共1334人次,采集全血354750毫升,完成率:104.4%。三是2021年1至9月,全县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总量85.788吨,共处置医疗废85.788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100%。

6.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计划,促进了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的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人才队伍。2021年为三家中心卫生院安置“三支一扶”大学生8名,安置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4名,培养全科医师5人,基本实现城市社区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师,农村每个乡镇有一名全科医师。通过一系列的引才工作,极大地缓解了我县医务人员不足和老龄化问题。二是完成2021年度218名护士、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人员职称报名、审核考试工作,84名护士、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三是完成了全县行政、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工作。完成乡镇特岗全科医师、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年度考核工作,建立了“万启南教授名医工作室”,“全国名中医张良英工作室”二级工作站,被授予“云南省青年名中医”称号1人;2人入选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入选楚雄州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2021年1人入选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完成“彝乡名医”1名,完善“彝乡名医工作室”2个,考核完成命名“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1人,推荐参加“楚雄州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2人。结合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年内完成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保健院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3个。建立“孙琰教授专家工作站”一个。

7.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扎实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全县有常住居民205400人,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96969份,建档率95.89%,电子建档185057份,电子建档率90.09%。全县共有0—6岁儿童13049人,健康管理12140人,健康管理率达93.03%。全县有产妇1554人,系统管1450人,系统管理率达93.31%。二是扎实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适龄儿童计划免疫应种28313针次,实种28298针次,计划免疫接种率99.94%。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20034人,开展年度健康体检及健康指导14868人,健康体检率达74.2%。发现并管理高血压患者12700人,规范管理9517人,规范管理率达74.94%。发现并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2347人,规范管理1650人,规范管理率达70.3%。在管重性精神病患者1132人,规范管理901人,规范管理率达79.59%。三是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全县累计印发各种宣传资料41种,全县县乡村三级通过播放音像资料、更新宣传专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个体化健康教育、健康巡讲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通过持续有力的宣传,城乡居民健康知识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农村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90%;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宫颈癌筛查覆盖率为50.4%;乳腺癌筛查覆盖率为52.8%。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130人,覆盖率达100%;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2424人,覆盖率达10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9.24%,听力筛查率达99.57%;全县“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发放率达到90.99%,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99.88%。四是加大公共场所监管力度。2021年监督检查重点对公共场所中的住宿业、商场、美容美发行业166户监督检查1524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06份,立案查处公共场所违法案件23件。五是加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开展以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公共场所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将专项监督检查(医疗废物、医院感控、疫苗管理及预防接种监督管理)与新冠肺炎防控结合起来。2021年出动卫生监督员865人次,车辆158车次,监督检查2123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9件,其中用简易程序给予警告29件,罚款2件(90元),一般程序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38件,罚款金额合计8.413万元。检查二级医疗机构及保健院3家,一级医疗机构2家,基层医疗机构24家,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医疗机构2家、县疾控中心1家,已按要求完成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

8.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能力显著增强。一是传染病防控能力大幅提升。二是慢性病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发现并管理高血压患者12520人,规范管理9612人,规范管理率达76.77%。发现并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2286人,规范管理1759人,规范管理率达76.95%。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实现全覆盖。完成口腔综合干预项目县年度任务。三是规划免疫成果继续巩固。全县基础免疫报告接种率均达99.9%以上,疫苗相关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四是地方病防治稳步推进。继续巩固克山病、碘缺乏病、血吸虫病和疟疾防治成果,有效应对云南不明原因猝死事件。五是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平安姚安、健康姚安建设下加快完善精神卫生医疗体系,整改堵塞管理薄弱环节和漏洞,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131人,规范管理率94.45%。六是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对全县2家餐饮具消毒企业的监管;强化对饮用水水质监测,城市、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分别达100%和86.6%。七是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2021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新常态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体系进一步夯实。

9.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扎实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成果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成果,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向乡村延伸,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进健康姚安建设,促进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走深走实。截止2021年底,我县创建省级卫生乡镇8个,卫生村77个,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实现全覆盖。卫生乡镇2个,县级单位36个,医疗卫生健康单位3家,卫生学校4家,健康单位53家。县城和光禄镇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已接受州爱卫办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病媒生物防制验收,2021年获省级灭鼠、灭蟑先进城区称号。2021年11月9日,姚安县顺利通过省级技术评估,达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

10.有效落实各项生育政策。一是对2020年符合享受的1711名奖励扶助对象和186名特别扶助对象进行了年审。于2021年2月在人口统筹管理业务应用平台对乡镇上报的2021年新增奖励扶助对象122人、特别扶助对象25人进行了审批录入。2021年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为1782人(其中独子父母895人,独女父母886人、无子女1人)、特别扶助对象204人(其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30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71人)。二是完成了2021年特殊老年人(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老人、优抚对象、80岁以上老年人)政府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共为6184人特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为12368元。

11.以全县各医疗单位为主体,全体医务人员凝心聚力,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167名医护人员踊跃报名参加赴武汉医疗救治和防控一线工作、40名医务人员投身到瑞丽、耿马疫情防控一线,其中党员49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法规监督股、疾病预防控制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药政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中彝医医疗管理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2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9.21万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0万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对比减少339.6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统一纳入医共体管理,相关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1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65万元,占总支出的25.75%;项目支出1,498.03万元,占总支出的74.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06.6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由医共体统一实施,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9.65万元。与上年增加53.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年中调入人员的工资及奖金(绩效奖)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增加以及一名病故人员职业年金归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2.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8.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0.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由医共体统一实施,项目经费减少。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目支出71.66万元。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支出129.05万元。

(3)公共卫生项目支出549.46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9.2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97.34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79.84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13.08万元。

(4)中医药项目支出6.38万元。

(5)计划生育事务项目支出717.78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和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4)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目支出13.56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业发展经费。

(5)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支出10.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8.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3%。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97.5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由医共体统一实施,相关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保障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89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2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姚安县卫生健康局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完成预算的88.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的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1万元,完成预算的98.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59万元,增长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1万元,下降2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1万元,增长39.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及健康扶贫各种工作督导增加导致公务接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万元,占29.18%;公务接待费支出5.31万元,占70.8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行政运行支出减少。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重点用于保机关运转的各项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780.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4.76万元,固定资产476.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5.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7.90万元,减少原因是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拨出专款,流动资产减少。固定资产增加2.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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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8

9

10

11

合计

1

780.95

304.76

476.19

374.79

26.95

0

74.4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36101111


  附件下载:姚安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