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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综合性事业团体。履行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是政府、社会与残疾人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由县政府领导分管,业务上受州残联指导,工作上与县级有关部门对口联系,在政府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各乡(镇)建立业务关系。主要职责是: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地方性的政策、法规和计划,起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相关地主性规章、法规草案,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残疾人事业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争取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与支持,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与帮助。
7.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或按比例安排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联系统的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8.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扶贫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9.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发展残疾人事业,开展残疾人工作。
10.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1.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12.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第三代《残疾人证》的办理、发放和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坚持自愿申领、属地管理、公开便民原则,对姚安户籍、符合残疾标准的申请办证人员100%发放第三代残疾人证,1-11月,全县共受理第三代残疾人证办证申请561人,(其中:新办证478人、到期换证2人、等级变更75人,挂失补证 6人),注销残疾人证238人,为2名申请人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为16名评残困难人员发放人均150元的评残困难补贴,全年共支出评残困难补助0.24万元。
2.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抓实抓好抢救性康复工程,进一步促进县儿童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姚政发〔2019〕7号)文件精神,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和救助力度,加强对3家定点康复机构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救助流程进行审批和录入,及时兑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金,确保辖区内有康复救助需求的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1-11月,全县共救助残疾儿童48人次,支付康复救助资金55.6万元,上级下达我县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已100%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率达100%,满意度达95%以上。
3.抓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为残疾人家庭减轻负担。
一是对5名盲人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实现了盲人行走和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积极协调姚安县精神病医院,做好有需求的精神残疾人的免费送药服务和上门评残服务。全县完成1378例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其中针对768名有需求的精神残疾人免费送药,减免资金20.51万元;三是针对249名有康复训练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免费康复训练;四是完成支持性服务78例。全县精准康复服务率达100%.
4. 抓好残疾人托养康复工作,提高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为促进残疾人康复,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通过对9个乡镇摸底调查,对全县有寄宿制康复需求的29名就业年龄段的肢体、精神残疾人集中到姚安康怡托养中心开展免费托养康复2个月,共补助食宿费用8.7万元。通过免费托养康复,有效解决残疾人功能障碍问题,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持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项目,2021年共为230名残疾人开展残疾人“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提高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5.抓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辅具适配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
一是积极争取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18万元,针对太平、栋川、弥兴三个乡镇2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开展地面硬化、护栏安装、卫生间改造等家庭无障碍改造;二是圆满完成了50名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验配工作,支出资金10.18万元;三是争取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资金10万元,为256名残疾人开展辅助器具适配工作,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全县辅助器具服务率达100%,残疾人满意度达95%以上。
6.认真开展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认真开展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并提前安排入户调查工作,严把调查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精准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确保了在规定时限内持证残疾人调查录入率达100%,手机APP信息采集率达100%。
7.抓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不断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的生活差距。
认真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的审核。按照一月一动态的要求进行线下审核和系统审批。1-10月,全县共有 2676 名困难残疾人享受困难生活补贴185.78万元,有 3498 名重度残疾人和精神三、四级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232.32万元,合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18.1万元。做到符合条件残疾人应补尽补,并联合民政部门继续推进重度残疾人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落实;加强与人社、医保等部门的联系,提高残疾人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实现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100%参保,三四级残疾人积极参保;生活困难残疾人在低保、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8.抓好残疾人动态监测、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工作,推进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加大力度助推农村残疾人民生保障和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将易返贫、致贫残疾人作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重点人群,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政策,实行数据动态管理和清零;二是通过就业创业帮扶,大力激发全社会就业创业热情,加快乡村振兴进程。投入10万元资金,开展13期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培训残疾人350人,持续推动残疾人就业;争取省级资金18万元,开展一期残疾人彝绣培训班,培训残疾人20人,扶持10名残疾人绣娘自主创业,每人发放扶持资金1万元,辐射带动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就业增收;为姚安虹鑫工贸有限公司争取上海市残联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持项目资金50万元,帮助公司发展生产,促进残疾人就业;为6名高校毕业生每人发放1000元求职补贴,对尹少康等9名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示范带头人给予扶持,共发放扶持资金0.5万元,配合人社部门开展招聘会1次,为3家企业开展招聘宣传,帮助5名残疾人实现就业;三是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稳定发展集中就业,扶持、引导用人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认真开展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目前,全县有58个单位安置91个残疾人就业(其中:残疾军人17人)。
9.加强残疾人宣传、教育、文体工作力度
共上传州残联网站信息70篇,党委信息约稿1篇。楚雄州残疾网站采用66篇,省残联网站采用10条;《楚雄日报》采用3条,云南文明网采用1条、潇湘晨报采用 1条,残疾人工作新闻报道在县电视台播出15条;州县广播电台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20条。协助教育部门切实做好我县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残疾少年儿童“一人一案”的教育方案,“全覆盖、零距离”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初选出7名残疾人体育苗子,作为残疾人体育储备人才,选送2名残疾人参加云南省残疾人文艺汇演。
10.积极争取残疾人民生资金和爱心助残资金,呼吁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
2021年县下达残联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100万元。完成127.89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27%。积极呼吁各界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开展助残基金捐赠,全社会营造了“扶贫济困、助人为乐、奉献爱心、关注未来”的良好氛围,树立了全社会的爱心帮扶意识,传播友善、互助、自强、感恩、向上的正能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康复群工股、宣传教育就业股。
(一)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3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0.90万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扶贫经费减少导致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4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91万元,占总支出的49.38%;项目支出224.40万元,占总支出的50.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9.34万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扶贫支出减少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8.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5.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4.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57万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扶贫支出减少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残疾人康复支出48.72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和2021年残疾人康复员补助、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支出。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82.6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补助、残疾学生就学补助、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支出、残疾人就业示范点和盲人按摩机构扶持支出、残疾人居家托养“阳光家园计划”支出。2021年全省残疾人托养和解困业务培训经费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托养和解困业务培训支出。残疾人体育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运动员张春红一次性退役费补助。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信访解困支出。残疾人其他支出76.7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具体用于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支出、残疾儿童康复支出、辅助器具适配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68%。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70.82万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扶贫支出减少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0%。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残疾人事业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改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2万元,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切实推行部门改革,提高了预算编制质量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4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万元,占45.89%;公务接待费支出2.50万元,占54.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专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41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工作所需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8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7.1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事业相关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办公费支出2.8万元;二是水电费支出0.7万元;三是邮电费支出0.96万元;四是差旅费支出2.8万元;五是维修(护)费支出1.5万元;六是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七是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2.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849.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02万元,固定资产826.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7.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849.77 |
23.02 |
826.75 |
820.63 |
6.05 |
|
0.07 |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0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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