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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是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品牌”。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渔库鱼塘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特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有关国际、省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增长。2021年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476106万元、增速22%,可比价总产值448788万元、增速15%,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总产值16887万元、增速22%,可比价总产值16056万元、增速16%。预计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9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
2.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促进畜牧生产提质增效。一是抓实非洲猪瘟防控。2021年全县共排查生猪养殖户23922户,猪179750头,发放二氯异氰尿酸钠127件、氢氧化钠42袋、生石灰6050公斤,对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养殖户54户采集样品178份进行检测,经实验室检测全部为非洲猪瘟阴性。二是抓实牛结节病防控。全年共排查肉牛56127头,防止牛结节病流入我县。三是抓实禽流感防控。 全年排查禽养殖户36709户,禽689937羽;采集样品675份进行监测,所有样品均为阴性。四是抓实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2021年通过招标采购共发放猪瘟疫苗32.462万头份、猪蓝耳病疫苗33.286万头份,猪口蹄疫疫苗37.155万毫升、禽流感疫苗29.78万毫升、牛羊口蹄疫40.57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11.15万头份。2021年共免疫注射猪瘟疫苗327867头,免疫猪口蹄疫疫苗327867头,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327867头,三种疫苗的免疫密度达98 %;免疫牛口蹄疫疫苗172764头,免疫密度98 %;免疫羊口蹄疫疫苗188376只,免疫密度98 %;免疫禽流感疫苗1349996羽,免疫鸡新城疫疫苗1339315羽。
3.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一是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投资3722.3万元,在全州率先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是抓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实施城乡“一水两污”建设,投资1.2亿元的7个乡镇集镇和5个村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启动实施,投资7.2亿元覆盖蜻蛉河流域3个乡镇199个自然村的城乡污水治理项目,三是抓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共组织拆除旱厕6000多座,改建农村户厕3492座,完成了2021年卫生户厕改造任务2139的163.3%;建设完成乡村公厕33座完成31座任务的106.5%,超额完成省州下达的改厕任务。四是抓村庄规划,绘制乡村大美蓝图。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真正提升村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4.抓实产业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全面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守往返贫底线。定期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开展重点监测帮扶,全年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救助事项237件,办结159件,监测“三类”风险人员587户1783人,通过精准帮扶,已消除风险571户1717人。二是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全县实现扶贫产业收益636.53万元,分配9个乡镇脱贫村、脱贫户584.85万元,有效巩固脱贫户、脱贫村收入。
5.高原特色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建设稳步推进:一是花卉产业:投资5000万元建成姚安云秀花卉基地300亩;投资2100万元建成姚安县智卉花卉基地100亩;投资3000万元改造完成姚安卉彩(青美公司)基地500亩;投资1500万元完成云南鑫诚花卉(官屯大村)400亩;投资200万元改造完成云南得丰花卉基地(官屯巴拉鲊)47.5亩;投资500万元新建楚雄滇耘花卉基地(龙岗小屯)50亩,合计全县新增花卉基地1397.5亩,其中:建成繁种基地240亩,全县花卉基地达到1.14万亩。二是建成弥兴坝子,姚安坝子绿色蔬菜基地6万亩。三是建成园区软籽石榴水果基地2.4万亩。
6.加强农业生产安全监管,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测力度。完成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3156个样品抽样检测工作,经检测出现超标样品4个,快速检测合格率达99.87%。二是配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成都)中心完成2021年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检测抽样绿色食品生产企业3家,绿色食品3个,合格率为100%;完成州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45批次、完成省级风险监测5批次和完成2021年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查抽样46批次,均为合格。到目前,全县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三是抓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今年以来共排查农业机械645台次,排查驾驶人员620人次,排查农业机械停放、作业场所45个次,排查出一般隐患129项,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成。有序开展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全县2021年应检变型拖拉机128台,截至11月底已检118台,检验率92.2%。其他各类拖拉机应检117台,已检68台,检验率58.1%。
7.农业机械化促农增收效益明显。据统计,全县累计在册拖拉机驾驶员2556人(其中:持G2证2023人、持K2证533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1人(S证)。全县有登记备案的微耕机6385台,在册联合收割机21台,在册拖拉机1121台(其中变型拖拉机766台)。春秋耕生产期间,组织35174台农业机械,73人次农机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做好服务工作,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服务,检修各类农机具20092台,全年春秋两季共完成机耕面积388220亩,完成机械收获89688亩、完成机械播种面积25393亩,完成机械植保面积103480亩,完成机械排灌216241亩,完成农业运输248983 吨。2021年新增农机总动力6104.51千瓦,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4%。
8.稳步推进农村制度改革,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一是切实抓好深化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各项工作。2021年深化农村改革任务有15项(包含改革试点任务1项)。二是圆满完成州下达我县2021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任务。2021年州下达我县城镇化率42%,截至2021年11月27日姚安县常住人口210282人,其中城镇人口96022人,农村人口114260人,城镇化率45.66%。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129个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并对因换届选举理事长变动的40个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进行了变更登记、换发。四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稳定和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全县9个乡镇77个村委会1168个村民小组已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9.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一是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促进农业民生产积极性:姚安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884万元,补贴耕地面积164346.7亩,补贴农户48317户,覆盖了全县77个村所有耕地种植农户。二是认真落实种植业保险政策,为农民生产保驾护航。2021年全县完成水稻投保面积 33661.87亩,玉米投保103555.7亩,到11月30日,全县共收缴油菜保费面积36034.97亩,小麦保费面积14406.5亩,马铃薯保费面积350亩。三是认真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效率。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为258万元。到11月30日止,已录入机具1503台,受益农户1451户,实施项目资金270.61万元,资金使用率106%,购机总价1095.65万元,增加农机总动力6104.51千瓦。
10.抓项目投资,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抓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2020年分别在光禄镇草海、福光2个村委会,栋川镇龙岗、地角、马草地3个村委会总投资1935.47万元,二是抓实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实施。2020年为姚安争取到专项资金1085万元,支持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35个冷库设施。三是抓实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项目建设。
11.积极开展品牌创建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一是做好“三品一标”相关工作。2021年共对申报到绿色食品和有产品证书的4家企业进行奖励,奖励资金75万元。二是加强指导服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457个,比上年新增34个;示范社29个,其中:省级示范社6个,州级示范社15个,县级示范社8家。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7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6个,获得农产品无公害产品认证5个,获得绿色产品认证2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2个。三是加强家庭农场培育。通过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截至目前已录入395户,其中:种植业221个、畜牧业151个、种养结合18个、渔业4个、其他1个。扶持县级家庭农场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共42个,扶持资金12万元。目前我县共创建示范家庭农场16个,2021年2个家庭农场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2.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姚安县分校
3.姚安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4.姚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5.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6.姚安县产业发展中心
7.姚安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8.姚安县农机监理站
9.姚安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10.姚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1.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12.姚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13.姚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4.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教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管理股、乡村产业股、环境资源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场与信息化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业农村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54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34.47万元,占总收入的98.4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1.20万元,占总收入的1.56%。与上年对比:2021年收入比2020年的10469.47万元增加3076.20万元,增加29.38%,增加原因:一是2020年在职人员109人,2021年在职人员110人,比上年增加一人,年度内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医疗保险缴费等相应增加;二是年内退休干部死亡2人,增加丧葬抚恤金;三是年内有人员调出、退休,增加职业年金纪实缴费;四是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与转换之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投入比往年多,各级下达项目资金多于往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51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22万元,占总支出的20.52%;项目支出8,358.36万元,占总支出的79.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1年支出比2020年的9306.87万元增加1209.71万元,增加13.00%,增加原因:一是2020年在职人员109人,2021年在职人员110人,比上年增加一人,年度内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年内退休干部死亡2人,增加丧葬抚恤金支出;三是年内有人员调出、退休,增加职业年金纪实缴费支出;四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加快资金支出力度;五是工程项目验收扫尾工作完成,及时拨付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8.22万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比2020年的2036.80万元增加121.42万元,增加5.96%,增加原因一是2020年在职人员109人,2021年在职人员110人,比上年增加一人,年度内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医疗保险缴费等相应增加;二是年内退休干部死亡2人,增加丧葬抚恤金支出;三是年内有人员调出、退休,增加职业年金纪实缴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59.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58.36万元。2021年度比2020年的7270.07万元增加1088.29万元,增加14.97%,增加原因一是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与转换之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投入比往年多,各级下达项目资金多于往年。二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加快资金支出力度;三是工程项目验收扫尾工作完成,及时拨付资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28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26.49万元;病虫害控制支出135.53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65万元;农业行业业务管理支出8.88万元;防灾救灾支出26.99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601.03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0万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528.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701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87.03万元;扶贫支出4334.19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00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601.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1.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6%。与上年对比:2021年支出比2020年的9306.87万元增加1184.44万元,增加12.73%,增加原因一是2020年在职人员109人,2021年在职人员110人,比上年增加一人,年度内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医疗保险缴费等相应增加;二是年内退休干部死亡2人,增加丧葬抚恤金;三是年内有人员调出、退休,增加职业年金纪实缴费;四是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与转换之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投入比往年多,各级下达项目资金多于往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县级农业专项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归口管理退休人员工资、工伤保险、退休人员死亡抚恤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城乡统筹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9,78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防灾减灾、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扶贫支出、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0万元,完成预算的86.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50万元,完成预算的8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0万元,完成预算的92.7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单位加强了对公务用车出行管理的内控制度,在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合理调配规范了单位公务出行,即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也控制了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因公出国(境)人数,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48万元,下降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3.7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大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单位公务接待制度,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厉行节约,控制陪餐人数,压缩接待标准。二是2021年公务用车相关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等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0万元,占59.52%;公务接待费支出5.10万元,占40.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站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站所日常工作开展发生地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5万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与2020年度的97.81万元增加1.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办公经费和工会经费等相关支出经费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重点用于保机关运转的各项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7780.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57.72万元,固定资产1705.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3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85.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7780.71 |
6057.72 |
1705.61 |
1249.95 |
77.46 |
0 |
378.20 |
0 |
0 |
17.38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2.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