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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3185 | 发布时间: 2020/10/23 10:29:23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是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品牌”。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渔库渔塘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特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增长。第一产业增加值。2019年完成208487万元,比上年167197万元增41290万元,增长5.7%。其中:农业增加值114845万元,同比增长4.4%;林业增加值14780万元,同比增长6.6%;牧业增加值70742万元,同比增长6.7%;渔业增加值8120万元,同比增长7.7%。

2、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2019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4.3万亩,比上年23.8万亩增0.5万亩,增长同比2.3%,实现粮食产量9.69万吨,比上年9.51万吨增0.18万吨,增长1.9%。二是突亮点,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作物种植促增收。

3、畜牧业实现新的经济增长。2019年全县预计实现畜牧业总产值9.3亿元,全年肉类总产可达2.6万吨,比上年2.38万吨增加0.22万吨增长9.2%,全年生猪出栏22万头,比上年20.22万头增加1.78万头增长8.8%;肉牛全年出栏2.3万头,比上年2.1增加0.2万头增长8.7%;羊全年出栏7.5万只,比上年7.06万只增加0.44万只增长6.2%;家禽全年出栏116万只。

4、渔业产业。2019年全县淡水养殖面积14000亩,发展稻田养鱼6000亩,大宗淡水鱼市场价格平稳,预计全年可完成水产品产量7100吨,同比增长7.3 %,完成渔业产值10050万元,同比增长8 %。

5、强化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扎实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一是全年正式签订招商协议3个,协议到位资金7.7亿元,占计划3.6亿的213.9%。二是到10月底完成向上争取资金5103.7万元,占计划6200万元的82.3%。三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截至2019年9月份完成项目投资33398万元,占全年总投资任务50650万元的66%,预计年底可完成全年投资任务。

6、抓实产业扶贫巩固脱贫成果。一是抓实特色产业发展,稳定农民增收渠道。二是抓实项目建设,打牢产业发展基础。三是抓实主体培育,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全覆盖。四是抓实技能培训,拓宽就业增收渠道。组建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50人的县乡农业系统讲师团,全县共选聘产业指导员225人,其中县级农技人员89人,乡镇136人,产业指导覆盖全县77个行政村,重点加强了对44个贫困行政村产业扶贫指导。

7、建设基地,培育主体有突破。围绕姚安坝子和昆楚大高速路“一坝一路”产业空间布局,集中优势资源,规划建设15万亩绿色蔬菜、3万亩优质水果、2万亩特色花卉、20万头生态肉牛基地,加快建立优质安全、精细高效、彰显特色的特色主导产业体系。

8、“绿色食品牌”打造取得新进展。2019年申报认证绿色食品品牌15个,申报注册“姚安软籽石榴”“姚安豌豆”地理标志商标2个,申报认证青美公司有机蔬菜示范基地500亩。全县累计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认定面积38万亩,绿色食品基地认定1万亩,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达标面积3.1万亩,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区面积1.3万亩,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7个,绿色食品认证26个,有机食品基地转化认证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认证4个。

9、深化农村各项制度改革。一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完善。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纵深推进。三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步伐加快。

10、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是制定了《姚安县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二是制定出台了全面实施《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通过3年时间集中攻坚,到2020年,达到干净整洁型村庄控制在30%以下,“提档升级型”村庄控制在60%下,“生态宜居型”村庄达到10%以上的总体目标。三是为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打造“绿色食品牌”,创建有机农业示范县,提高全县农业产业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台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村一品”专业村加快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姚政发〔2019〕9号)文件。

11、严格开展农业领导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年农业农村领域应排查单位数1591个,排查出动管理人员510人次,已排查单位数1591个,应纳入整治整改的存在乱象的管理对象2个,整治整改合格的管理对象2个,行业腐败整治已清查人员2人,签订承诺书79份。集中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共排查2013-2016年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件数280件。经全面排查所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不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线索。通过日常检查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的排查,各相关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到位、职责履行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2.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姚安县分校

3. 姚安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4. 姚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5. 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6. 姚安县产业发展中心

7. 姚安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8. 姚安县农机监理站

9. 姚安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10. 姚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1. 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12. 姚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13. 姚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4. 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本单位无其他人员。

离退休人员8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5,183,600.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183,600.6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9年收入比2018年的63,928,097.59元增加21,255,503.10元,增加33.25%,增加原因是: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职能,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职能机构划入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等建设项目也相应划入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增加;二是扶贫产业资金投入比往年多,各级下达项目资金多于往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81,427,407.69元。其中:基本支出20,597,788.69元,占总支出的25.30%;项目支出60,829,619.00元,占总支出的74.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2018年的68,956,102.00元增加12,471,305.69元,增加18.09%,增加原因是:一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加快资金支出力度;二是工程项目验收扫尾工作完成,及时拨付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97,788.69元。与上年对比:与2018年的21,691,636.79元减少1,093,848.10元,减少5.04%,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后,根据机构职责职能,人员划转,在职人员比2018年减少,年度内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医疗保险缴费等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14,288.69元,占基本支出的95.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83,5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829,619.00元。与上年对比:与2018年的47,264,465.21元增加13,565,153.79元,增加22.3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职能,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职能机构划入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等建设项目也相应划入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增加;二是扶贫产业资金投入比往年多,各级下达项目资金多于往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6,027.00元;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1,000,000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6,6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9,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0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12,364元;病虫害控制支出1,130,799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00,000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102,000元;农业行业业务管理支出2,752,571元;防灾救灾支出472,134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3,573,362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100,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78,862元;其他农业支出37,674元;抗旱支出300,000元;扶贫支出41,913,922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5,218,30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27,407.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比2018年的68,956,102元增加12,471,305.69元,增加15.3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职能,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职能机构划入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等建设项目也相应划入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增加;二是扶贫产业资金投入比往年多,各级下达项目资金多于往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76,0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县级农业专项资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省级科技项目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0,926.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归口管理退休人员工资、工伤保险、退休人员死亡抚恤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9,63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项目工作经费和城乡统筹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70,546,34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防灾减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业组织化与产业经营、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其他农业支出、抗旱支出、扶贫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8,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000元,支出决算为13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000元,完成预算的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单位加强了对公务用车出行管理的内控制度,在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合理调配规范了单位公务出行,即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也控制了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因公出国(境)人数,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9,000元,下降1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00元,下降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000元,下降8.4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大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二是2019年公务用车相关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等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元,占59.26%;公务接待费支出55,000元,占40.7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姚安县农业局机关及下属站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站所日常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3,500元,与上年对比:比2018年874,349.95元增加109,150.05元,增加12.48%,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机构内设股室及下属站所增加,相应的办公室网络等支出及工会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重点用于保机关运转的各项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45,079,467.24元,其中,流动资产32,588,875.23元,固定资产17,003,771.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8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55,733.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3,2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079467.24

32588875.23

17003771.92

12499542.98

774600

 

3729628.94

 

 

38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08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0,8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40,8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窗体底端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601111

 

附件: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