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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4531 | 发布时间: 2020/10/22 16:32:08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是县卫生健康局执行卫生法律法规的综合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的主要职责是: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在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提高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树立卫生监督执法新形象为目标。完成法律赋予的各项卫生监督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认真开展对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等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管,严厉打击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卫生监督中心负责许可现场审查和行政审批工作。机构改革后,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许可职能。截止2019年5月31日全年卫健窗口办结各类卫生行政许可414件,其中:公共场所办结116件;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注册3家、延续1家,校验1家,变更注册2家,遗失补证1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延续2件;医师注册82人次;护士注册128人次;新增计划生育业务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核发78人次。

2019年,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在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管领域开展日常卫生监督和各项专项整治,全年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54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7台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5份,立案处罚47件,其中用简易程序给予警告20件,罚款2件(50元),一般程序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27件,共计没收违法所得572,000.00元,罚款金额128,000.00元,至11月底已结案44件(未结案3件),收缴罚没款67,420.00元,非法行医移送公安机关1件,取缔非法行医、非法拨牙流动摊点5起,收缴药品、器械120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49,011.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9,011.7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73,223.52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增加。2018年因机构改革,按编制办公室要求我单位财政补助工资从2018年1月起合并卫生健康局统一发放,后又从2018年8月通知起由本单位自行发放,财政补助人员工资全年只发放了5个月,所以上年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730,526.92元。其中:基本支出1,526,393.22元,占总支出的88.2%;项目支出204,133.7元,占总支出的1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支出合计1,497,471.36元。其中:基本支出977,108.88元,占总支出的65%;项目支出520,362.48元,占总支出的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6,393.22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549,284.34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变动致使基本工资、津补贴以及相应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133.7元。与上年对比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减少204,133.70元。减少原因为上年由卫生监督中心拨付给各乡镇卫生院协管站的基本公共卫生协管经费2019年由财政直接下达拨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201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68,241.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城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协管员业务培训经费;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资金-国家监督抽查84,600.00元,主要用于监督抽查任务中交通差旅、工作督导、宣传培训及办公费等;2019年州级防治艾滋病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安全套配套采购经费和公共场所防艾六星级管理模式工作经费、相关办公费、培训费;2019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场所防艾和医疗机构艾滋病监督检查及相关工作培训、宣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0,526.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33,055.56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变动致使基本工资、津补贴以及相应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74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509,26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1%。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89,5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及在职人员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24.00元,支出决算为4,824.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24.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9.00元,下降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9.00元,下降5.84%,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办法安排公务接待,使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了合理范围内,压缩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824.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督导工作的工作用餐。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676.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023.48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9年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中包含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费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维持卫生监督机构正常运转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295,763.46元,其中,流动资产363,077.17元,固定资产1,932,686.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8,368.4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4,430.49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减少291,44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9,51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固定资产减少1,052,798.94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一是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2019年起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计提折旧后减少;二是据姚财资〔2019〕31号原价值269,513.00元车辆划拨到卫生健康局;三是因政府机构改革,原单位职工划出2名,按物随人走原则,调拨出办公设备5件,原总价值21,932.00元的固定资产(据姚财资[2019]30号)。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95,763.46

363,077.17

1,932,686.29

1,834,285.43

0

0

98,400.8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4.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等方面开支。。

5.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9.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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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