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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2966 | 发布时间: 2020/10/22 15: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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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姚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11号)和《姚安县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姚安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姚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简称“县应急局”)是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监督安全生产执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始终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预防性执法、坚持标本兼治,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1—12月工作情况

(一)各类事故情况。2019年1—12月,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总体呈“两降两升”的趋势。即: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上升。全县共发生统计范围内事故23起,死亡6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7.28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3起,死亡3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9.5%,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0%,受伤人数减少1人,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5.55万元,下降43.3%。未接到农业机械、学校、医院、特种设备、通讯、气象等行业安全责任伤亡事故报告。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全县安全生产暨安委(扩大)会议,全面分析总结2019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突出重点,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围绕问题导向全面安排部署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基础。一是县人民政府县长与9位副县长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领导共同抓的行政责任体系。县政府与9个乡镇和22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县级部门、各镇与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站所、企业,以及重点工程项目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1268份。二是及时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别于1月17日、4月28日、8月7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暨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安委全体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县委县政府及时审议安全生产工作事项,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月11日、4月10日、5月20日、8月21日十七届县人民政府分别召开27、28、29、32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姚安县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姚安县“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姚安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姚安县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中共姚安县委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听取了“1·06”“1·13”事故调查情况汇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并研究我县贯彻意见。召开十三届县委第55次和61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姚安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姚安县委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扎实推进“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州总体部署,在2019年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扎实推进“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信息化手段。县财政共投资243万元,企业投资60余万元,目前建成覆盖33家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加油站、城市燃气等高危企业的“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平台建成后可24小时对企业实现网上监控,全面构建安全、环保、国土、水保、交通、林业、税收等综合监管网络,为全面实现线上监管,线下执法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

(四)着力推进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省、州关于加强推进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姚安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姚安县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姚政函〔2019〕7号)文件,突出治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旅游5个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道路交通安全“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一体化平台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4个行业监管平台,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行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4类专项行动,通过3年努力,到2020年实现安全基础状况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目标。

道路(水路)交通:加强姚安县重点监管的“两客一危”企业有3户企业的安全工程建设,其中道路旅客运输企业3户、班线客运2户。姚安县共有公交运输企业1户,公交车21辆,有1户企业、12辆公交车在公交车内设立安全警戒线,喷涂张贴统一警示标语,有1户企业、21辆公交车安装智能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十三五”期间,姚安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规划整治隐患里程为499.92公里,截至2018年底,已累计投入0.137755亿元,完成治理158.92公里;2019年,计划投入资金0.2387亿元,启动治理341公里,截至目前,已完成治理341公里,其中农村公路341公里。

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姚安县注册并依法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有16家,在建项目24个,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1个,专项整治覆盖率100%。

非煤矿山:姚安县非煤矿山(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矿山、基建矿山)总数为19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开展以来,政府已公告关闭矿山中,姚安县应注销采矿许可证12座,已注销12座;应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12座,已注销12座。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姚安县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共有12户,其中加油站9座,目前运行良好。结合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经过排查,姚安县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的长期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有32户,已停产停业整顿32户、关闭取缔32户,截至目前长期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有27户。

旅游:姚安县共有旅行社企业3家,其中3家企业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姚安县共有A级旅游景区1家,其中1家景区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1家实行了游客最大承载量管理。有3家景区涉及特种设备,1家景区落实了景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预报预警和监测机制。

(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形势稳定、做好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汛期安全专项检查、“火把节”暨“2019中国原生民歌节”等各类执法检查相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特种设备、学校、工矿商贸、有限作业空间、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了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游乐场所、城中村、出租屋、宾馆等重点部位。通过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充分发挥,形成企业隐患问题自查、部门安全专项督查、政府综合督查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模式。2019年1—11月,企业在自查过程中,共排查出隐患5374项,已完成整改5374项,整改率100%。其中:非煤矿山企业查出隐患1052项,整改1052项,危化企业查出隐患2155项,整改2155项,烟花爆竹企业查出隐患344项,整改344项,工贸企业查出隐患500项,整改500项。

(六)认真组织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保障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抓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州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姚安县下发了《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的通知》(姚安明电〔2019〕1号)从3月起至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为主题的“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活动期间,通过对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场所、高风险部位、高风险设施的排查,确定了龙华寺、军民总管府、博物馆等11家高风险单位/企业,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加强了对风险企业、风险场所、风险点的安全管控。

(七)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按照《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文件的通知》(楚安办明电〔2019〕21号)精神,姚安县围绕省州安委办明确的六项“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措施。一是集中组织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回头看”。围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等工作,印发了《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文件的通知》(姚安办明电〔2019〕16号)文件,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二是集中约谈警示事故多发地区和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于2019年4月28日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2019年第二次安委全体会议上,县安委办主任李自忠对全县所有建筑企业开展一次集体谈话。2019年5月17日,“5·14”事故发生后,县安委办主任李自忠再次对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第九工程公司进行个别警示约谈。三是集中督办通报突出问题隐患。重点对2018年政府挂牌督查的9项重大隐患进行检查验收,对2项未能按时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道路交通11个,工贸行业19项,城镇燃气4项,旅游行业4项隐患,由县安委办进行了发文督办;在日常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进行了整改。四是集中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将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的长期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有32户,通过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没收证照等方式予以取缔关闭,截至目前全县正常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共有27户。对3起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五是严格盯防盯守措施。按照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确定《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对所涉及的11家单位,落实了由相应的责任单位进行盯防盯守。六是实行分片挂钩联系。按照2019年年初工作计划和执法计划,除了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开展的日常安全检查外,县安委办将组织2次综合督查,由县安委办牵头,由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挂钩联系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各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以企业自查为主,各职能部门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和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深化隐患排查和整治,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依法监管水平。一是年初认真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每季度末围绕年度执法计划情况对季度执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执法人员交流探讨行政执法中的难点问题,及时查找监管执法工作不足;二是每年有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学习和执法考试,确保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确保执法合法有效。定期组织安监干部学习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知识,切实提高全体安监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工作;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执法案件集中审查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安全生产案件从立案到结案进行严格把关,有效防止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因适用法律不当,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被投诉案件发生。

(九)突出依法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和执法监督,健全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完善落实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事故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督办等制度。1至8月,本行政区承担安全监管生产经营单位129个,实际监督检查129个254次,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166份,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12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份,预防性处罚7家,扣押、没收烟花爆竹制品若干,实施行政处罚3起,处罚罚款44.16万元。完成了楚雄蓝盾民用爆破物品服务有限公司仓库配套消防池工程“1·06”事故调查、楚姚高速公路二工区前场大桥“1·13”高处坠落事故、楚姚高速公路一工区张家大桥““5·14”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企业实施追责和约谈处理。

(十)强力整顿烟花爆竹市场。近年来全县烟花爆竹市场违法违规现象突出,在省州检查中,烟花爆竹领域存在着上店下宅、前店后宅、安全距离不达标等许多突出问题,为切实整顿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共开展执法检查3批次,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8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9份,检查出一般安全隐患45项,限期整改完成45项,整改率为100%。同时,县安委办印发了《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的通知》(姚安办字〔2019〕5号),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控制在47家以内,严格标准,坚持逐一审核。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烟花爆竹零售专营店布点规划落实工作。

(十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姚安县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如期完成了姚安县应急管理局的组建工作,充实了应急管理力量,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应急队伍建设得到极大加强。二是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消防应急队伍建设。出色完成了森林火灾扑救、民房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妥善处置“5·02”栋川镇火灾等各类事故,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三是高度关注旱情,深入乡镇查看灾情,及时统计上报灾情,做好灾情应对工作。四是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围绕标兵、标杆,克难奋进,积极探索应急管理新途径。六是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七是加强应急 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电话和全体干部职工电话保持24小时开通,进一步畅通了信息沟通渠道,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上报,确保自然灾害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有效处置。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实施办法等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五个年”(“政治文化建设加强年”“政治生态建设巩固提升年”“意识形态工作巩固提升年”“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工作,着力抓好“十个一”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思想武装和实践指导。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正反警示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2019年,领导带头改进调查研究,狠抓勤俭节约,压缩公务支出,精减文件会议简报,严格出差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公车运行费、公务接待支出均大幅下降。深入开展扶贫攻坚工作,为所联系太平村委会和大河口涟水村委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畅通群众举报、信访渠道,热情接待和认真处理每一次群众来信、来访、咨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盼群众之所盼,由于处置及时,措施有力,一年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未发生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035666.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35666.76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

2011308招商引资3000元占总收入的0.038%;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3800元,占总收入的16.47% ;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825.60元,占总收入的0.01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4945.80元,占总收入的3.42% ;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51055.37元占总收入的1.88% ;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59310.37元,占总收入的0.7389% ;

2130234 防灾减灾80000元占总收入的0.99% ;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91726元,占总收入的2.39% ;

2240101 行政运行3086527.62元占总收入的38.41% ;

2240104 灾害风险防治130476元,占总收入的1.62% ;

2240106 安全监管80000元,占总收入的0.99% ;

2240703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80000元,占总收入的22.40% ;

2240702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40000元,占总收入的2.99%

22499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0000元,占总收7.47% ;

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收入8035666.76元,比上年收入3359149.36元增加了4676517.40元,增长了139.22%。增加原因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行政执法成本增加。

2、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初财政预算拨入经费共3140600元其中: 拨入人员工资经费2867500元;日常公用经费273100元;与2018年初财政预算拨入经费共2398900.00元相比,增加7401700,增长30.9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513358.11元,其中:基本支出3397787.66元(人员工资经费3222970.90元;日常公用经费174816.76元),占总支出的61.63%;项目支出2115570.45元,占总支出的38.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支出3464387.94元增加2048970.17,增长59.14%。增加原因2019年3月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行政执法成本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97787.66元,其中:人员支出3222970.90元;公用支出174816.76元。与上年支出3464387.94对比增加了2048970.17元, 增长59.14%;增加原因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行政执法成本增加。

工资福利支出3,222,970.90元(基本工资785,198.00元,津贴补贴1,201,222.00元,奖金514,554.56元 ,离退休14,825.60 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4,945.80元, 职业年金缴费30,133.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1,055.37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310.3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元,住房公积金191,726.00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5%。

退休费支出65456.40元,生活补助支出2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5.15%%。

商品与服务支出174,816.76元(具体支出见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5,570.45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隐患治理,姚安县“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2011308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3,000.00元(办公费)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姚安县“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预算资金支出 1,062,243.16元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全生产宣传办案支出202918.09 元

22401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农村民房综合保险补助资金支出130,476.00元

2240106安全监管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30,613.20元

22407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省级冬春救助补助支出60,000.00元

2249900防灾减灾专项经费支出26,320.00元

2249900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支出500,000.00元(购买抗旱物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3358.11元(1、基本支出3397787.66元,其中:人员工资经费3222970.90元;日常公用经费174816.76元;2、行政事业类项目2115570.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数3464387.94相比,增加2048970.17,增长59.14%。增加原因2019年3月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行政执法成本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816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办公费27,655.00元,水费1,272.60元,电费9,715.78元,差旅费50,013.00元,维修(护)费76,673.00元,租赁费46,370.24元,会议费46,370.24元,培训费8,155.76元,公务接待费32,500.00元,劳务费39,199.92元,委托业务费2,561.4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6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5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姚安县“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9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94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036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1,055.3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310.3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1,7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568,15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2%。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870.00元,支出决算为112,87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37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8,470.00元,增长33.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370.00元,增长1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100.00元,增长49.7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行政成本增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370.00元,占43.74%;公务接待费支出63,500.00元,占56.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37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37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5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816.76元,与上年262,056.55对比减少87,239.79元,下降26.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所以经费支出也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费30,763.22元、印刷费14,325.31元、咨询费10,393.45元手续费1,244.00元、水费1,272.60元、电费9,715.78元、邮电费33.00元差旅费24,000.00元、维修(护)费 530.00元、 会议费 740.00元、 培训费8,156.00元、公务接待费28,000.00元工会经费2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008.00元其他交通费用2,635.4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姚安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2,652,325.55元,其中,流动资产2,652,325.55元,固定资产225,780.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22,308.6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522,308.65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878,105.58

2,652,325.55

225,780.039

0


0

225,780.0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1,359.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4,959.7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6,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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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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