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鑫盛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对年产5000吨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的(粗加工生产线)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根据云南健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5000吨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的(粗加工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经组织现场检查、评议、公示,年产5000吨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的(粗加工生产线)符合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同时,对项目运营和环保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对清洗废水三级沉淀池、水膜脱硫除尘沉淀池的管理,及时清掏、清运旱厕淤泥,确保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二、加强对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及水膜脱硫除尘设备的维修、管理,确保飞粉的有效收集、燃烧烟气的达标排放。
三、及时清掏、清运水膜脱硫除尘沉淀池,妥善处置固废。
四、尽快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备。
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
六、该项目的深加工生产线建设完成后需再次进行验收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七、如果该项目深加工生产线在2019年3月10日之后才建设,则必须重新报批深加工项目的环评文件。
八、请姚安县环境监察大队加强该项目的日常监管。
附件:年产5000吨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粗加工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17年9月28日
年产5000吨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粗加工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要求,2017年2月15日由姚安县环境保护局主持,姚安县环境监察大队、姚安县鑫盛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犍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对年产5000吨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的(粗加工生产线)进行竣工环保现场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查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以下环保验收意见:
一、工程主要内容及变更情况。
年产5000吨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位于姚安县草海工业园区。环评报告及批复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年产5000吨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生产线、辅助设施,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三级沉淀池、脱硫除尘废水沉淀池;热风炉安装旋风除尘器、水膜脱硫除尘设备、研磨机布袋除尘器;以及隔声措施、垃圾收集、旱厕、绿化等。实际项目总投资了2000万元,仅建设农产品粗加工生产线(清洗、切片、烘烤、磨碎、包装),环保设施除未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旱厕外,其余措施基本落实。
二、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委托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得到楚雄州环保局的许可(楚环许准〔2015〕25号),根据《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要求,该项目委托我局验收。本次仅对该项目粗加工生产线(清洗、切片、烘烤、磨碎、包装)进行验收。
三、环保设施现场检查及验收监测情况
1、该项目委托云南犍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年产5000吨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粗加工生产线)主体工程、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已经完成,并运行正常(粗加工生产线仅12月至次年2月生产共3个月),粗加工生产线按日生产负荷为76%,达到验收监测要求,监测数据有效。
2、废水:职工不在厂区食宿,保安生活废水用于绿化浇灌。项目区落实了雨污分流,屋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南永公路排水沟(最终汇入蜻蛉河);原料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收集循环使用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水膜脱硫除尘的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循环使用。
3、废气:研磨机安装了布袋除尘器;热风炉安装了旋风除尘器及水膜脱硫除尘设备,根据云南犍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月10至11日现场检测,燃煤热风炉烟囱高度为15米,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标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对应标准要求。环评报告总量控制指标中,烟气排放量为151.2万m3/a,SO2排放量为0.6t/a,烟尘排放量为0.28t/a。该项目已建设的粗加工生产线中锅炉外排烟气中烟尘量、SO2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原料的外皮及废渣收集后出售用作养殖饲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飞粉作为副产品出售;清洗废水的三级沉淀污泥、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煤灰、水膜脱硫除尘三级沉淀池的废渣、锅炉炉渣,外售于砖厂;外包装袋收集回用或出售废品收购点;运营期间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根据检测报告,厂界各监测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制要求。
6、项目区空地按要求进行了部分硬化和绿化。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1、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旱厕,请及时建设旱厕收集生活废水,并定期清掏、妥善处置。
2、对暂未建设的深加工规划建设用地进行绿化,确保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3、冷库外场地清洗水不准外排。
4、固废妥善处置。
5、未按环评要求建设50m3/d的污水处理站,因目前仅建设粗加工生产线,生产废水仅为魔芋、山药的清洗废水,污染因子简单,我局同意暂时不建污水处理站,但清洗废水不能外排;深加工生产线建设时须同时建设污水处理站。
五、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应修改、补充和完善以下内容:
1、核实实际生产原料使用量、各类产品产量、清洗原料的新鲜用水量。
2、重新调查核实原料清洗工序、清洗水循环使用、新鲜补充水情况,并核实已经建设的收集清洗废水三级沉淀容积,以及沉淀池能否承载满负荷原料量的清洗。
3、建设单位出具在深加工生产线建设时同时建设污水处理系统的承诺书作为附件。
4、补充完善附件,并认真校核文本。
六、验收结论
根据上述情况,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认为年产5000吨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的粗加工生产线,在建设和运营中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 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具备环保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的粗加工生产线(清洗、切片、烘烤、磨碎、包装)通过验收审查。建议整改完成、文本修改完善后可向姚安县环保局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七、下步工作要求
1、加强对清洗废水三级沉淀池、水膜脱硫除尘三级沉淀池的管理,及时清掏淤泥,确保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2、加强对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及水膜脱硫除尘设备的维修、管理,确保飞粉的有效收集、燃烧烟气的达标排放。
3、妥善处置固废,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该项目的深加工生产线建设完成后需再次进行验收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5、如果该项目深加工生产线在2019年3月10日之后才建设,则必须重新报批深加工项目的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