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我县规模以上服务业持续发展,但面临行业结构失衡、增幅回落、企业总量少等问题。
一、主要运行情况
2024年上半年,姚安县在库规上服务业单位共计8户,按行业分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户,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户、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户、普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户。全县8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923.7万元,同比增长9.04%,较一季度(1-2月错月核算,下同)增速18.5%回落9.46个百分点。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2678.2万元,增长5.1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339.7万元,增长26.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623.9万元,增长12.7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281.9万元,增长24.79%。
表:姚安县规上服务发展情况
指标 | 营业收入 | ||
1-本月(千元) |
上年同期(千元) |
增长速度(%)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6782.00 |
25478.00 |
5.12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397.00 |
2696.00 |
26.00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6239.00 |
5552.00 |
12.37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2819.00 |
2259.00 |
24.79 |
合 计 |
39237.00 |
35985.00 |
9.04 |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数量少、行业发展不均衡
截至目前,全县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的仅有8户。规上服务业和其他行业相比,企业数量明显偏少,规上服务业企业不能完全客观反映全县服务业整体发展现状。
从行业和营收占比来看。服务业空白行业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主要短板。目前,姚安县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均为无样本单位,占比达到50%。全县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主要集中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行业层次较低,企业规模偏小,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收占了营利性服务业总营收的68.26%。
从行业对全县GDP的贡献来看。2023年全县规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县GDP的比重为3.39%,贡献率为3.3%,拉动GDP增长0.19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的比重为9.32%,贡献率为15.8%,拉动三产增长0.47个百分点。
(二)主导行业动力不足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是我县规上营利性服务业的支柱行业,对我县服务业起重要的支撑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2024年上半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收增速5.12%,较一季度增速9.2% 回落4.08个百分点。
(三)培育工作难度大,新增入库企业不足,
姚安现有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全年营业收入能达到规上服务业入库标准的寥寥无几。入库企业少,纳规任务形势严峻。2024年上半年全县规上服务业企业在库8户,2023年完成年度升规入统企业3户,较2022年增加2户,规上服务业单位总数以及单位升规入统数量均呈上升趋势。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出台有效举措,确保单位增量
一是研究切实可行的政策,对主动申报和动员后申报的达到规上标准的单位要给予扶持和鼓励。
二是要求服务业行业各主管部门定期对照主管的行业领域内的服务业单位进行排查摸底,对于当年新注册成立的预计规模达到规上标准的单位,做好宣传和引导,及时争取申报入库;对于成长性良好的单位要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在达到规上标准时及时申报纳入统计,确保应统尽统。
三是将规上企业纳规入统工作列入县人民政府重点专项督查内容,确保达规即入统。
(二)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结构。
调整和优化行业结构顺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发展旅游、物流、文化、体育和娱乐、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推动服务业的行业内部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姚安县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以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为主导,加快服务业行业结构优化升级,补齐行业短板,推动各行业均衡发展。
(三)加速推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新增入库工作
一是积极跟进成长型企业的年报申报工作,统计部门提前部署企业年报新增申报的资料准备。二是对达到规模以上服务业申报标准的个体户,工信、税务、市监等相关部门要高效办理企业登记等相关手续。三是随时关注新成立的服务业企业,工信部门要对新注册的服务业企业,如有满足条件的则及时动员企业进行月度新增申报。(谷永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