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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证照分离”改革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来源: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访问量:6920 | 发布时间: 2022/8/4 16:50:03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了涉企经营许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现自检自查如下:
一、改革推进情况
2021年7月承接云南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事项的审批层级和部门调整为“县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以来,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一是采取以会代训、职工会等方式,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做到了严守纪律、文明管理、文明执法。二是努力把严格执法与规范服务结合起来,在为民服务中严格执法,通过执法实现更好地为民服务,全县民宗工作的各项职能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三是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形成了办事指南,修改完善了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四是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纳入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监管+督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了“网上办”“最多跑一次”。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方面,在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在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方面。由于我局没有执法装备,在工作过程中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在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方面。我局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小组,局长为案审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组审理,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取得主要成效
通过“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提高了市场主体办事效率,便利了企业开业经营,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成效。
三、典型经验做法
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形成了办事指南,修改完善了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将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方便群众和企业了解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
四、遇到的困难问题
自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以来,我县未收到“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我县行政区划内没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制约了我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开展。
五、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建议省州加大对“证照分离”改革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