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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6822 | 发布时间: 2023/3/31 17:33:16



2021年,光禄镇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依法治镇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认真落实依法治镇的各项工作,增强加快依法治镇的责任感、使命感。现将光禄镇依法治镇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二是完善依法治镇工作制度,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得以杜绝,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基本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七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现代法治理念,恪守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二、亮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重视依法执政工作。

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的要求,我镇严格落实《姚安县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及时调整充实了我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推进了重点任务落实。

二是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县依法办执法协调小组的要求,我镇强化法治思维,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强化行政监督,组织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任务,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努力形成由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民主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等组成的规范决策流程。认真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涉及光禄古镇棚户区改造、工业园区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共享和应用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公共卫生、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保障法律顾问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16年来,聘请了姚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2021年,法律顾问为光禄镇镇村两级代理各类案件7件,涉及诉讼标的300万余元。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联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的工作要求。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的衔接配合,规范调解程序、健全工作制度、统一调解标准,努力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今年1至12月,光禄镇镇村两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纠纷165件,涉及金额超过60万余元。

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学法才能懂法,知法才能守法的意识逐步提升。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宣传教育是根本。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得到加强。建立镇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学法制度。镇中心理论学习组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律知识学习,通过邀请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员讲授的方式,加强法律学习,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干部职工“一月一法”学法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利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机,观看《警钟长鸣》、领导干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来警示领导干部要依法行政。干部职工积极订购法制书报及资料进行学习,做到每个干部职工人手一册法律学习资料,增强了学习氛围,提升了学习质量。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学生特点,选取了与学生学习、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制作图文并茂、简明易懂、形象生动的宣传展板,开展全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巡回宣传活动,同时在各学校举办法治讲座,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完善和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为全镇11所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定期为学生进行法治辅导。

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高管理人员法律素养,鼓励他们合法经营,希望能够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更好的法律服务。

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广大农民是“八五”普法的重点人群,普法办积极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下乡、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培养“法律明白人”6000余人,使广大农民成为学法、知法、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今年,光禄镇共开展法治宣传7场次,上法治课1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9000人次。

推进乡村治理,创建基层法治示范。

加强村(居)委会群众自治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组干部,凝聚力、战斗力、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健全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重大事项提交到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让群众参与村务的决策。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为蓝本,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做到村务公开内容具体化、形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在村(社区)换届结束后,开展了两期村组干部培训班,重点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宣传教育。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创新社会治理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在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以及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是公共服务有待优化。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不高,政府在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职能方面有待加强,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加快。

三是公众参与实效有待增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广泛听取意见过程中公众参与感不强,积极性不强。

四是风险评估质量有待提高。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待加强,风险评估参与者素质有待提高。

五是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待加强。政府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虽然已经建立,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作用发挥不积极、不充分。

六是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有待加强。虽然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的制度。但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的记录和存档不完整。

七是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决策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但在实施过程中评估制度不健全,跟踪制度不完善。

八是依法化解纠纷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建立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存在滞后现象,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有待加强。普法力度有待加强,普法责任制需要进一步落实。

九是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加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十是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需要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有待健全。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镇政府及各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镇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实际,每年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政府及其部门法治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镇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镇政府及其部门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光禄镇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