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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水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姚安县水务局 | 访问量:6141 | 发布时间: 2023/2/21 9:54:25

2022年,姚安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依法规范行政职权,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加强监管责任,不断推动新阶段水务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水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组建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成立涉水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等执法队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有序开展法治政府水利建设具体工作。今年,我局依托河(湖)综合治理、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水利安全生产、水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载体,共召开了16次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并完成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同时,为更好地依法履职、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我局依法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3名,在服务期间,参与我局提出专业性的法律意见共计24次。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科学决策水平。

二、强化学法用法,构建良好法治氛围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我局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列入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结合法治思想,制定党委会议规则、干部职工学法会议制度,将部门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抓落实。自觉听取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意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工作开展。今年,通过广泛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议4次,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3次,力促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强本提质,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先后学习党史党规、《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覆盖率100%,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带头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全局法治化政务环境。

 (二)强化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今年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各类法治学习和普法宣传活动3次,培训人员涵盖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共计182多人次。除此,还重温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信访管理条例》《云南省营商环境管理办法》等新颁布法规的专题学习,组织参加州、县法制及业务培训班共6多场,累计参加人数达36余人次。通过学习水法律法规,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

 (三)以考促学助推干部素质提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学法考试系统、和学习强国APP,进行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学习并参加无纸化考试,每人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和优秀率达90%。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三、完善法治机制体制建设

紧扣法治政府建设要点,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计划,完善股所级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姚安县水务局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河湖长与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姚安县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姚安县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姚安县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姚安县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提升水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使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快形成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法治一体推进新格局。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今年,我局多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暨“6.5环境日”宣传活动、“三下乡”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各类刊播报道宣传活动信息,下发宣传资料共计1500余份。积极推进水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累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0多场,参与活动人数达65人次。在加强普法工作的同时,我局深入推进“以案释法”,采取运用典型案件的方式引导教育公众,有效维护水利法律法规的权威。

五、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河湖长制监管情况。我县所有河(湖)基本实现了管护责任全覆盖,全面建立了河(湖)保洁长效机制。创新建立了改进河(湖)长工作督查整改规定、河长考核激励、河长述职、河湖长岗位调整递补、成员单位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1.水环境治理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巡河制度。及时提醒各级河湖长开展巡河工作,对巡河工作中发现问题进行交办、落实整改。二是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全县落实河道保洁员200名,9个乡镇及县级93家部门对各自包保河段开展常态化保洁工作,全县组织3750多名干部职工开展河道清淤、疏浚、保洁活动900次,清淤杂草杂物900余吨。实施姚安县蜻蛉河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完成蜻蛉河城区段河道清淤1.5万方;开展蜻蛉河下段清淤工作,清理河道5.6公里,清淤3.5万方。

2.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一是我县自开展2022年“清四乱”工作以来,结合省州发现、水利应用门户系统反馈及自检自查情况,我县2022年“清四乱”问题有17个,涉及渔泡江、蜻蛉河、勐岗河、中运沟等8条河渠。17个四乱问题已整改完成;二与大姚县、武定县开展了交叉检查工作;三是开展遥感调查疑似“四乱”、碍洪问题现场核查110个问题,目前正在审核提交。

3.执法监管工作。排查径流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2条)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情况,建立台账,最终核定我县涉水违法建设项目369件。开展执法检查86场次,涉及污水排放的企业37家(次);对16户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取样监测2户;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罚4件,移送属地人民政府2件,其中涉及水体问题的处罚3件、移送2件。

4.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工作。已完成14件中小(一)型水库,85座小(二)型水库,1座小坝塘,22条河流612.61公里的空间管控编制上图及公示工作。

5. 开展“清四乱”工作。开展碍洪卫星遥感图斑核查127件。核查蜻蛉河、渔泡江、中河四乱问题17个,目前已整改完毕。开展遥感调查疑似“四乱”、碍洪问题现场核查110个问题,目前正在审核提交。

6.开展打击破坏河湖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一是推动“河湖长+检察长”方面,开展联合巡查检查1次,制发检察建议11件;二是推动河湖警长制方面。出动警力240余人,出动车辆62台(次),收缴地笼57余张(个),销毁57张(个)地笼,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取保候审13人,移送起诉3人,收缴渔获物(水产品)487余条。移交行政主管部门案件22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1次,联合检查11次,出动警力80人。

(二)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情况。认真开展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对全县112件取水工程(设施)开展“回头看”,完成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疑似问题修改110件,完成蜻蛉河大型灌区(姚安18.74万亩),4件中型水库,10件小(一)型水库,46件小(二)型水库,共60件水库信息复核提交;积极开展水资源费征收工作,2022年共征收水资源费44.33万元。加强地下水管理,清理排查取水井2648眼(含抗旱应急备用井),对需进行封填、增设井盖管理的取水井(60眼)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已完成整改。

(三)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召开涉及水利安全生产的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安全生产学习等会议15次。认真组织抓好水利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明察暗访抽查检查。截至12月,对全县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等开展检查46批次186人次,实现在建水利工程、大中型水库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

(四)水行政监督工作情况。一是落实三项制度,扎实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我局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和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侵占河道、水土保持行为专项执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示平台公示47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行政职权。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目前,我局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按上级裁量规则和上级制定的裁量基准实施处罚,避免了出现“同案不同罚”的现象。并且,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已制定水行政执法中常见违法行为处罚的减免责清单,通过后即可实施。三是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开展行政检查。年初,我局已制定了《2022年水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以及《2022年水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类别共3类共涉及抽查事项3项,其中抽查类别分别为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防洪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截至今年12月,我局已完成抽查任务12次,本部门共抽查6家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完成率100%;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资格管理。规范执法队伍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操作流程,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完善和证件管理,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更好落实。2022年,我局执法人员共46人。目前,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已完成,所有水行政执法人员已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

(六)依法履职,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推动解决城乡居民饮水问题。一是强化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了《姚安县水务局农村供水工程巡查检查方案》,推动建立县级统管机制,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的目标。 

2.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以维护水利社会环境安稳为出发点,认真履行“管行业管领域必须管安全管稳定”责任,及时处理、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消除社会涉水不稳定因素。一是加强领导,实行领导包案,点对点高位推动水利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建立健全《姚安县水务局信访工作制度》《姚安县水务局领导包案工作方案》《姚安县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利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通知》等信访工作制度,按照“主要矛盾已经化解,涉稳风险基本可控,未出现反复情形”的标准落实水利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包案领导“带案下访”,严格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一方案”,逐案研究化解的方向和措施,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采取情感交流、教育疏导、亲属感化、困难帮扶、依法处理等方法,逐一落实好化解各项措施。四是拓宽诉访渠道,引导依法信访。对外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信访意见箱,畅通信访渠道,引导群众规范有序依法反映合理诉求,让法治信访宣传深入人心。2022年,我局共处理12345交办案件以及信访案件共计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办结。

六、存在问题

(一)法制审核力量薄弱。我局水行政主管部门基本没有单设专门法制工作机构,法制工作力量十分薄弱,暂未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法制审核能力薄弱,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水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有待加强。通过案卷评查,发现执法中常出现适用法律有偏差,没有制定自由裁量清单或者不按清单行使自由裁量权等现象。

(三)现有的监督手段较为单一。目前,我局现有的监督手段较为单一,监管往往主要以传统的部门组织检查、抽查方式为主,很少牵头其他部门实行跨部门联合抽查。原因在于联合抽查意识薄弱,无联合抽查常态化机制,缺乏实体操作规程,联合抽查缺乏协调机制和约束机制等。

七、下步打算

(一)加强法制审核力量。首先,加强对法制审核人员的专业理论学习培训,提高审核人员协同审查能力;建立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参谋作用。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一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学法用法能力的培养,通过以案释法,案卷互评,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等途径,加强干部之间的“传帮带”,不断提高水务工作人员素质水平,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的知法懂法的水利专业干部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以制度和“德能勤绩廉”标准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发展培养和调配干部。二是主动加强与检察、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国土、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及“两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非法水事行为的执法合力。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深入整治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没有批示不作为,以及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乱作为等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水利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克服原有单一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跨部门联合监管意识,开展“综合执法+专业执法+ 联合执法”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将工作重心逐渐从被动的事中事后执法转移到主动的社会引导、公众参与、前置管控上。

下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坚持“法学法守法用法,治水管水兴水护水”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学法、普法、用法的力度,开拓水利法治工作新局面。

姚安县水务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