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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姚安县司法局 | 访问量:27332 | 发布时间: 2020/3/30 10:27:41

2019年,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助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县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围绕职能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不同步的顽疾,把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置作为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清晰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过程中,将发改、住建、交通、林业等16个部门承担的129项行政许可事项作为第一批划转事项划入行政审批局,并将审批业务职能重新划分为市场服务、社会事务、投资项目3类审批事项,分别设立审批股室。实现了原来多个部门分散承担审批职能变为一个部门承担、由部门间的协作变为一个部门里多个股室间的协作、由办证跑多个部门变为到一个部门一个股室就能完成的转变。对未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集中进驻管理模式,由各单位进驻政务中心办理,基本达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和“只进一扇门,办好所有事”的目标,最大限度缩短民营企业办事时限。二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通过告知承诺信息共享等方式取消不必要证明事项,及时公布证明事项清单,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把有关涉企证照事项统一整合到营业执照中。三是围绕“营商环境提升年”,按照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要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克服“准入不准营”的现象。四是深入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一部手机办事通”,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加强我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安全保障和运营管理,目前我县共有13473人实名安装注册了“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掌上办、指尖办”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我县认真落实楚雄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姚安县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并于6月17日制定下发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姚政办通〔2019〕12号),进一步明确了全县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主体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方案,形成了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统筹推进“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制度。针对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权力出现的调整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依据,6月21日下发了《中共姚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报送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工作的通知》,启动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已于10月底前完成,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9月至10月组织全县执法人员321人参加行政执法换证考试,已顺利完成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8月26日至30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办公室组成评查组,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案卷124件,占案卷总数的13%,经过评查,在抽查的124件执法案卷中,优秀64件,占51.62%;合格54件,占43.54%;不合格6件,占4.84%。

(三)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完善我县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及时制定下发《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姚政办函〔2019〕14号),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二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管理。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为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服务,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办理县政府领导批办的法律事务。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研究184次,提出专业意见书184份。

(四)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19年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围绕我县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分别提出了建议93件、提案193件,县人民政府高质量地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建议和提案均已按要求办结,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的办复率达100%。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州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认真实施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以载体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保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8618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文件60个,主动公开乡镇和部门公开文件1021个,主动公开规划计划信息40个,主动公开统计信息186条,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284条,主动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信息396条,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99条,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信息1479条,主动公开招标采购信息359条,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信息67条,主动公开扶贫信息5099条,主动公开教育信息811条,主动公开医疗保障信息1446条,主动公开社会保障信息326条,主动公开就业创业信息207条,主动公开应急管理信息37条,主动公开环境保护信息168条,主动公开公共卫生信息187条,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431条,主动公开食品药品信息1339条,主动公开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信息65条,主动公开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信息78条,主动公开土地征收信息568条,主动公开房屋征收153条,主动公开人大建议45条,主动公开政协提案52条,主动公开其他信息4341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次;举办新闻发布会3场;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8篇;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3个,接待查阅政府信息1823人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予以公开7件。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机制。通过吸收外部人士组成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合议委员会模式,成立了由司法局局长任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其它班子成员、相关股室及律师为成员的“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委员会”,特邀律师及法院行政庭法官参与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建立行政复议疑难案件咨询、案件受理、办理联动、行政复议评议等机制。始终坚持“复议为民”,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在坚持当事人自愿、合法、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调解、和解办案的功能,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当事人双方相互理解和信任,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切实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全年共受理5件行政复议案件,已全部办结。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9年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三是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新合力。

(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年初制定下发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姚政办函〔2019〕3号),全年常务会开展学法5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19部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服务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大局,多措并举,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法律六进”活动425场次,受教育人数16万余人,集中普法宣传活动9场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8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册,解答法律咨询3245人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284场次,培训党员和群众2万余人次。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学法用法中的优势,推行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活动,参学率达100%。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三是抓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五个一”规范建设,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各类平台的共融互通。全县共建1个县级中心、9个乡镇中心,77个村(居)工作站,已挂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77个。让群众随时就近获得法律咨询服务。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4件,其中刑事案件38件,民事案件176件,做到应援尽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和配套工作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研究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高度重视。5月31日召开十三届县委第55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高位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于6月13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冯毅出席会议并对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二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任务与责任,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由党政主要领导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分别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四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高度重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直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评估的目标体系细化考核方案完善考核办法。

二、存在问题

2019年,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领导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还有不足,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亟待加强。二是有的乡镇和部门决策没有体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决策的能力水平还不高,甚至有的还停留在“拍脑袋”做决策的现象。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不够理想,民营企业在政府采购、享受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过程中,“玻璃门”“旋转门”“天花板”等隐性壁垒依然存在。四是执法不规范、不科学等现象依然存在,执法不作为、差别化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执法力量分散、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五是部门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却形同虚设,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和法制审查方面作用发挥不充分。六是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法院掌握情况看,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虽然已达100%,但行政负责人普遍不熟悉庭审程序,缺乏应诉知识和技能,不知道按照法庭引导进行诉讼活动,“出庭不出声”“证据意识不强、证据提供不充分”等问题依然普遍存在,导致行政应诉胜诉率不高。七是乡镇、部门法制机构较为薄弱,法制机构及队伍建设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不相适应,政府法治保障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依法治县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把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具体化、措施系统化,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二是着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为政府和部门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把好关口,确保作出的决策合法合规、符合民意。三是着力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认真抓好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思想观念,立足创新,探索信息化条件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新路子。四是着力化解行政争议。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分析查找问题、统一立案标准,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着力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确保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经得起司法的监督和历史的检验。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