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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姚安县司法局 | 访问量:28958 | 发布时间: 2016/12/29 14:50:07

2016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始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为不断增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了大量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县人民政府充分认识到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任务,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了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随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推行,全县各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理念、管理职责、管理机制、管理方式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明显规范。

(二)深化依法行政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带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重新梳理,细化后的裁量基准以正式文件向社会公布,以此作为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重要依据。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告知、调查、听证、审核、行政执法公示、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执法举报投诉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监督约束机制。

(三)规范决策程序机制,促进依法民主决策。县人民政府不断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法定程序不听证而冒然决策的行为。县人民政府重新修改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一系列行政决策制度。凡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做到未经调研不决策、未经广泛听取民意不决策、未经专家咨询不决策、未经合法性论证不决策、未经集体讨论不决策。全年共把关政府召开的专题会、办公会的合法性决策11次,通过科学、民主决策,确保了重点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深入宣传行政复议法,全县各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各行政复议机构的复议人员做到真学、真懂,不断提高融会贯通的应用能力。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案件1件,办结1件,办结率达100%。通过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有效防止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政府维护公平、公正和有错必纠的良好形象。同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107号)要求,结合姚安县实际及时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处理日常业务。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为进一步完善对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为,严格行政执法,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及时下发了规范《行政处罚限制自由裁量权》的相关通知,目前部分执法单位均有《行政处罚限制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没有的单位均一律适用州级对口部门的相关自由裁量规定,各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权得到进一步的监督制约。

(六)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楚雄州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楚依行办〔2016〕2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2015年办结的100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集中评查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评查结束后及时对抽查出的问题向执法部门进行反馈。

(七)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坚决杜绝在执法活动中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等不正之风,对徇私枉法、执法犯法、执法扰民的不良行为给予严肃查处。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重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

(八)强化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规定向州法制办、县人大常委会登记备案,向社会公告。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部门间发展不平衡,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意识不强。

(二)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不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极少数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不强,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中,忽略证据、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均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备案监督。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政府法制机构依法严格进行审查,凡发现违法或不当的,依法予以纠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并对备案审查的情况进行公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制定机关或者实施机关依法及时研究处理。

(二)加强复议监督。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做到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素质。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对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不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违反行政复议法的其他规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2016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姚安县将切实深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过程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报告制度,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的努力。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