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政务公开   > >  监督检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些人被点名
来源: 姚安县公安局 | 访问量:6255 | 发布时间: 2021/1/20 15:15:37

一、2021年1月8日20时25分,唐武驾驶号牌为云EA8629的小型面包车行驶至环城南路与青莲新村路口处时,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发现其有饮酒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2021年1月8日20 时55分,李红银驾驶号牌为云E0A502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栋川镇环城南路与青莲新村路口处时,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发现其有饮酒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2021年1月8日20时38分,刘海鱼驾驶号牌为云EEZ26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环城南路与青莲新村路口处时,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发现其有饮酒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四、2021年1月8日20时50分,陆世祥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环城南路与青莲新村路口处时,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发现其有饮酒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3mg/100ml, 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