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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2020年第四季度环境质量状况通报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6069 | 发布时间: 2021/1/12 10:09:31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三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云环发〔2017〕1号)、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要求和《2020年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楚环发〔2020〕7号)文件精神,姚安县环境监测站第四季度对辖区内的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省控水功能区监测断面、重点污染源等开展了监测,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状况

我县开展监测的出境河流断面为渔泡江左门乡地索坡脚、蜻蛉河光禄镇吴海王家桥,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 中的基本项目及电导率,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进行评价和判定。

(一)渔泡江左门乡地索坡脚断面

1.2020年10月监测结果为Ⅱ类,优于水环境功能区划Ⅲ类水质要求。 

2.2020年11月监测结果为Ⅲ类,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Ⅲ类水质要求。

3. 2020年12月监测结果为Ⅱ类,优于水环境功能区划Ⅲ类水质要求。

(二)蜻蛉河光禄镇吴海王家桥断面

1.2020年10月监测结果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Ⅳ类水质要求。

2. 2020年11月监测结果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未达到蜻蛉河水环境功能区划Ⅳ类水质要求。

3. 2020年12月监测结果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未达到蜻蛉河水环境功能区划Ⅳ类水质要求。

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我县开展监测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改水河水库、大麦地水库,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监测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监测项目为61项,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

(一)改水河水库:监测结果为Ⅲ类,水质状况总体为良,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Ⅲ类水质要求。

(二)大麦地水库:监测结果为Ⅲ类,水质状况总体为良,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Ⅲ类水质要求。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我县开展监测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点位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六楼楼顶,采用自动法监测,连续24小时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6项指标,评价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评价方法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姚安县第四季度城区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为92天,其中90天为“优”,2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11μg/m3。

四、省控水功能区监测断面

我县新增的省控水功能区断面为2个,分别为蜻蛉河姚安源头水保护区(蜻蛉河太平段),渔泡江南华-姚安源头水保护区(红梅水库),监测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等三个项目,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监测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

(一)蜻蛉河姚安源头水保护区(蜻蛉河太平段):监测结果为Ⅱ类,水质状况总体为优,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Ⅱ类水质要求。

(二)渔泡江南华-姚安源头水保护区(红梅水库):监测结果为Ⅱ类,水质状况总体为优,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Ⅱ类水质要求。

五、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

我县列入重点污染源监测的企业是姚安县污水处理厂、楚雄源泰矿业有限公司姚安分厂和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

(一)姚安县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监测点位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监测1天,采3组水样,监测项目为18项,评价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监测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从监测数据分析,姚安县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B标准,姚安县污水处理厂2020年第4季度为达标排放。

(二)楚雄源泰矿业有限公司姚安分厂:监测点位为楚雄源泰矿业有限公司姚安分厂燃煤锅炉废气排口,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监测1天,采3组样,监测项目为3项,评价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因楚雄源泰矿业有限公司姚安分厂燃煤锅炉已申请报停并获得批准,不具备监测条件,第四季度未开展监测。

(三)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监测情况:监测点位为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总排口,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监测1天,采3组水样,监测项目为14项,评价标准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监测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从监测数据分析,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2020年第4季度为达标排放。

六、其它监测情况

(一)洋派水库水质监测情况:洋派水库每季度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23项。7月份监测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评价标准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水质监测结果为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