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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29531 | 发布时间: 2023/4/28 18:06:0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确保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姚政办发〔2019〕5号)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姚政办通〔2020〕30号)要求,结合林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管领导及股室具体负责人,成员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负责,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信息搜集整理审核归档发布工作。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

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三、政务公开的主体

主体名称: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办公电话:0878—5712667

邮政编码:675300

办公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西教场4号

电子邮箱:yalyjbgs@126.com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对外公开内容 

1. 局行政管理权限、服务职能范围,内设机构和职责,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各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 

2. 领导责任分工; 

3. 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结果、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 

4. 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5. 违法违纪的投诉途径和处理办法; 

6. 其他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 

(二)对内公开内容 

1. 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情况; 

2. 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 

3. 重大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 

4. 大宗物品采购和分配情况; 

5. 固定资产处置情况; 

6. 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 

7. 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 

8. 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9. 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五、政务公开的形式

本局政务公开的形式坚持从实际出发,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力求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媒体、网络、会议通报等有效形式公开政务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1.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采取上局网站以及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

2.需要向相关部门和个人公开的,采取座谈会、发文通知、通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需要对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或在局域网发布等形式进行。

六、政务公开的时间和程序

(一)时间

公开的时间,以不影响办事、决策和取得最佳客观效果为原则,可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与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属于永久性的公开内容,应长期公开;经常性的工作,应按月或季公开;临时性、一次性的工作,应随时公开。

(二)程序

对于需要公开的事项,要坚持先研究后公开。凡经研究确定公开的事项,要坚决执行。具体程序为:

1. 局机关的日常事项,由局办公室提出公开方案,送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2. 局属各股室的日常事项,由股室研究决定后报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3. 涉及全局性重要事项,由具体股室提出初步方案,送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属于重大事项的,还应报分管的市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4.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决策,应实行“预公开”制度。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举办情况通报会、政策咨询会、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再予“正式公开”;

5. 每项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对政务公开的方案、会议纪要及有关资料等,要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七、监督方式

(一)电话监督

本部门监督电话0878—5712667;县人民政府监督电话0878—5712792、“12345”政府热线或者上级监察部门的联系电话。

(二)网上监督

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aoan.gov.cn/。

(三)实体监督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意见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