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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办事指南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37055 | 发布时间: 2022/9/29 15:19:38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权力适用于姚安县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

二、权限范围

《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告第39号)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三、办理依据

部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四、审批条件

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规定备案条件的姚安县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

五、实施机关

本行政权力实施机关为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六、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

1.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地 址: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北路10号);

2.网上大厅: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https://zwfw.yn.gov.cn/portal)进行在线办理。

七、申请材料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新办

到期

复查

依申请变更

(生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1

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原件

1

1

 

 

 

 

 

 

2

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原件

1

1



在评审表中明确安评机构名称;是否符合预案编制导则和现场安评规范标准;明确表述预案评审结论性意见;对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说明,附件:①安全评价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扫描件,③专家个人资质证件扫描件,④专家到企业现场安全评价勘察照片;


 

 

 

 

 

3

应急预案

 

原件

 

1

1

 

 

 

 

 

 

4

风险评估结果

原件

1

1

 

 

 

 

 

 

5

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原件

 

1

1

 

 

 

 

 


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九、审批收费

不收费

十、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送达方式:申请人自取、信件送达。

十一、咨询及监督渠道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地 址: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北路10号);

2.网上咨询: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portal)“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3.电话咨询:工作时间拨打0878--5713299进行咨询。

(二)监督投诉方式

1.电话投诉:州政府热线0878-12345;监督电话:姚安县纪委县监察委0878-5711820;姚安县应急管理局0878--5713299;

2.信函投诉:姚安县应急管理局,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北路10号,邮政编675300;

3.网上投诉: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an.gov.cn)。

十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利害关系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姚安县人民政府或楚雄州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三、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上办事—>姚安县应急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办事指南”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事项办事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