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依申请变更)事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姚安县行政区域内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
二、权限范围
(1)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2)市级应急管理厅委托的。
三、办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通过,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13号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7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施行;2017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公布,自2018年1月1日施行)第十四条、
部门规章:《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公布,自2018年3月1日施行)第十五条。
四、审批条件
1.建设项目在姚安县行政区域内的;
2.申请人具有相应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建设项目有效的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的;
3.属于《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安监总管四〔2015〕124号)规定的建设项目;
4.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要求的。
五、实施机关
本行政权力实施机关为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六、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
1.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地 址: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北路10号);
2.网上大厅: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https://zwfw.yn.gov.cn/portal)进行在线办理。
七、申请材料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依申请变更)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纸 质 / 电 子 文 件 |
份数 |
新办 |
增 项 |
到期 复查 |
依申请变更 |
其他依申请变更 |
补证 |
依申请注销 |
1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
原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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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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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
原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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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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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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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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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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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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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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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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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重大变更证明材料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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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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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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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证明材料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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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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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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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新设计的证明材料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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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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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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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九、审批收费
不收费
十、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送达方式:申请人自取、信件送达。
十一、咨询及监督渠道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地 址: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北路10号);
2.网上咨询: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portal)“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3.电话咨询:工作时间拨打0878--5718089进行咨询。
(二)监督投诉方式
1.电话投诉:州政府热线0878-12345;监督电话:姚安县纪委县监察委0878-5711820;姚安县应急管理局0878--5713299;
2.信函投诉:姚安县应急管理局,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北路10号,邮政编675300;
3.网上投诉:姚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oan.gov.cn)。
十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利害关系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姚安县人民政府或楚雄州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三、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上办事—>姚安县应急管理局—>“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办事指南”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附件
云南省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变更审查申请(式样)
应急管理局:
公司(单位) 建设项目已于 年 月 日取得 应急管理局《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填文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 原因,导致该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或设备等发生重大变更,我公司(单位)已按照《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完成了《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和《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相关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要求,现申请 应急管理局组织对 建设项目的变更后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
公司(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