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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来源: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量:17764 | 发布时间: 2018/10/18 9:10:57

一、办理范围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地持卡就医的向参保地协议医疗机构提供社会保障卡及其他个人信息材料在协议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系统中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二)在参保地外的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需在参保地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长期居住参保地外的办理异地安置后提供社会保障卡及其个人信息材料持卡在协议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系统中就医结算住院费用;

(三)有在外实在结算不了的符合楚雄州医疗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办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省政府规章:《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1999年8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第三条:县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设立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业务工作。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的通知(楚人社发〔2017〕3号)

三、办理机构

姚安县医疗保障

四、所需材料

申请零星报销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方可受理:

1.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2.出院证明原件或死亡证明;

3.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或每日清单原件;

4.金融社保卡、参合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门诊医疗费用处方;

6.转诊转院备案介绍信原件;

7.根据费用审核需要提供的其资料。

五、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录入微机系统进行报销核定,打印报销单。

六、办理时间及期限

(一)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期日除外)

(二)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机构名称:姚安县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医保局

咨询电话:0878-5723789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