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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换机动车号牌
来源: 交警大队 | 访问量:5664 | 发布时间: 2017/12/22 19:50:03

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原件;4、属于换领的,还应提供原机动车号牌;5、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号牌;6、属于车辆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车管所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第二步: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第三步:到牌证窗口领取号牌。

办事时限

行驶证1个工作日补发,机动车号牌15日内补发

办事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分至11:30分,中午14:30分至17:30分。(国家法定节日与地方节假日除外)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云南省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6号

咨询电话:0878572244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分至11:30分,中午14:30分至17:30分。(国家法定节日与地方节假日除外)

其它说明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机动车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