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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2020年1-12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13621 | 发布时间: 2021/1/5 8:26:3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0年1—12月,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总体呈“一降三升”的趋势。即:死亡人数下降,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上升。

一、各类事故情况

(一)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全县共发生统计事故36起,死亡2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39.8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3起,上升56.52%;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66.67%;受伤人数增加2人,上升2倍;直接经济损失增加32.57万元,上升4.47倍。

(二)各类事故分类情况

1.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1起,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66.67%;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66.67%;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7万元,下降89.47%。

2.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发生统计事故3起,死亡1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66.67%;受伤人数增加2人,上升2倍;直接经济损失增加0.05万元,上升33.33%。

3.消防安全领域发生事故32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9.4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5起,上升88.24%;直接经济损失增加34.22万元,上升6.54倍。

4.未接到农业机械、学校、医院、特种设备、通讯、气象等行业安全责任伤亡事故报告。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事故情况通报

全县共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1起。即:2020年4月24日10:30分左右,肇事人段某驾驶车牌号为云E36548的双桥货车到光禄镇姚家箐砂石场拉货,在砂石场路段倒车过程中,将张某某撞倒并碾压头部,造成张某某当场死亡。

三、事故特点和原因分析

(一)全县总伤亡事故四项指标呈总体呈“一降三升”的趋势。即:死亡人数下降,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上升。

(二)事故原因:企业安全教育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是导致非煤矿山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员操作不当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明火使用不当、火灾防范意识差是造成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动员全县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县各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相关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安全稳定。

(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引导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同时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对部门监管责任的督导。

(三)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州安委办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近期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存在风险隐患积累叠加、排查整改走过场、工作劲头不足、缺乏斗争精神等突出问题。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绷紧神经,全面推动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摸清找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重大风险,抓住关键要害,严密制定风险防范管控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措施、拧紧责任链条,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严以履职、深入基层,强化督促指导,敢于动真碰硬,以与重大风险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的精神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四)要强化督查检查,健全大检查长效机制。要全面开展“1+3+5”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制,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动态化监管和全过程痕迹管理,增强督查检查的时效性,不断提高企业事故查出率、隐患自查自报率、隐患整治率和企业信息完整率。

(五)加强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省州县关于对安全生产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将疫情防控贯穿整个安全生产监管始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过硬的措施,抓好隐患问题整改落实。

(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楚政通〔2020〕15)精神,制定《姚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姚政通〔2020〕19号),围绕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2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从2020年—2022年用三年的时间,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七)强化宣教培训。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宣传培训,确保100%培训合格上岗,努力构建大安全氛围,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巩固“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成果,进一步传播安全法律知识,培养安全法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八)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特别是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上下左右信息畅通,确保突发事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