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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姚安县2020年度第三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收回资金重新安排使用分配方案的请示
来源: 姚安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 访问量:8033 | 发布时间: 2020/5/12 18:12:14

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省级下达统筹整合资金和县财政收回资金,纳入姚安县2020年度第三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收回资金重新安排使用分配。

一、姚安县2020年度第三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95.65万元。其中:(一)2020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万元(楚财整合〔2020〕1号);(二)2020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楚财整合〔2020〕2号);(三)2020年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1.65万元(楚财整合〔2020〕3号);(四)2020年第二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4万元(楚财整合〔2020〕5号)。

二、收回项目资金347.69万元。其中:(一)《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姚安县财政局关于请求同意收缴2019年光禄古镇旅游公厕修缮、旅游公厕建设、德丰寺景区旅游公厕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姚扶请〔2019〕32号)资金70万元;(二)《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姚安县财政局关于请求同意收缴2019年姚安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益农信息社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姚扶请〔2019〕33号)资金9万元;(三)《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姚安县财政局关于收回姚安县森林资源管护和培育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姚扶请〔2020〕13号)资金268.69万元。

三、资金统筹用于精准扶贫项目,结合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清单,从项目库中筛选提出了姚安县2020年度第三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和收回资金项目重新安排使用分配方案。经县财政局召开财政涉农整合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上报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提出姚安县2020年度第三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收回资金合计1043.34万元使用分配方案如下:  

(一)安排县水务局项目资金290万元。用于姚安县2020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用于光禄镇草海村跨河农行桥建设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官屯镇黄泥塘村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70万元。

(二)安排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753.34万元。用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洁项目资金140万元(栋川镇35万元、光禄镇40万元、弥兴镇35万元、前场镇5万元、太平镇5万元、官屯镇5万元、大河口乡5万元、适中乡5万元、左门乡5万元);用于光禄镇草海村肉牛养殖基地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83.34万元;用于光禄镇草海村委会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缺口资金30万元;用于光禄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兴村强县示范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

当否,请示。


附件:姚安县2020年度第三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表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姚安县财政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