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部门文件   > >  县农业农村局
姚安县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实施方案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8816 | 发布时间: 2020/1/20 8:41:10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9〕256号)文件精神,分配我县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19万元。其中,强制免疫108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11万元。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结合我县实际,以全县9个乡(镇)畜禽养殖户为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监测等工作。为使用好119万元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及项目实施单位概况

(一)项目背景。姚安县位于东经100°56′—101°34′,北纬25°13′—25°45′,地处云南省中部偏北,楚雄州西北部,属横断山脉云岭山系。东邻牟定县,南接南华县,西与大理州祥云县隔一泡江相望,北枕大姚县。姚安县四周崇山峻岭,中部平畴广川,蜻蛉河纵贯坝子,构成“群山环抱蛉河水,盆地碧绿万顷田”的壮美图景。姚安县共辖9个乡(镇),77个村(居)民委员会,120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1万人,境内居住着汉、彝、回等9个民族。民族文化浓郁,赢得了“文献名邦”、“花灯之乡”、“梅葛故地”的美称。2019年末,姚安县畜牧业生产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改革要求,生猪全年出栏22万头,增长8.8%,牛全年出栏2.3万头,增长9.5%。羊全年出栏7.5万只,增长6.2%;禽全年出栏116万羽,增长11%,全年肉类总产量2.6万吨,比上年增长9.2%;畜牧业产值达9.3亿元。全县畜牧业呈现出平稳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单位概况。该项目中的强制免疫由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由姚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

1、人员情况。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姚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共有编制22人,现在岗19人。其中专业技术15人、工勤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中副高级4人、中级8人、初级3人。

2、工作职能。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动物疫病预防、诊断、监测、预警预报、控制。参与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人畜共患病防治、基层兽医室体系建设及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培训、科普宣传。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测报、预报,动物疫情报告。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畜牧兽医配套技术的推广、良种推广、畜禽标准化生产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负责畜禽及饲草饲料生产技术示范推广。负责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畜牧项目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姚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动物检疫工作指导,检疫电子出证、兽药追溯、动物耳标、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信息化技术。负责组织全县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负责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及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官方兽医、检疫员的管理及培训等。负责从业兽医的监管。负责做好动物防疫监督、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等工作。

二、项目编制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19〕44号)及《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9〕256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适用范围是:用于疫苗采购、免疫效果监测评价、政府购买防疫服务、组织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实施强制免疫计划、动物防疫人员防护、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支出。

三、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畜牧业是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近几年,由于国家加大畜牧产业政策扶持力度,畜牧经济得到不断发展,畜牧业产值占全县农业总产值中比重越来越大。但是,随着畜禽产品市场的流通、交易,非洲猪瘟及人畜共患病等动物疫病的传播和发生,不仅严重威胁畜牧业健康发展,还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引起各级各部门和养殖户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因此,通过实施强制免疫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等工作,能提高对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能力,发生动物疫情时能迅速诊断,果断处置,使疫情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通过开展动物免疫抗体监测工作,能及时掌握防疫质量,为全县疫情动态及疫病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减少病死畜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是我县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中一项常规性工作,已列为政府中心工作议事日程。多年来,通过对该工作的开展和宣传,各养殖户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已得到充分认可;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通过省农业厅考核验收,兽医实验室现有的仪器、设备已能满足实施该项目的需要,实验室技术操作人员已具备对动物免疫效果检测能力;动物卫生监督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齐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已掌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通过努力,能完成各项建设指标和建设内容。

四、项目建设目标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达90%以上;动物疫病免疫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达70%以上;监督完成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并发放补助;防止随意抛弃病死动物造成污染环境事件发生,不断提高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经费统筹使用率达100%。服务对象对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确保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情形势平稳,促进畜牧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五、项目内容

(一)疫苗采购。采购猪口蹄疫疫苗、牛、羊口蹄疫疫苗、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及小反刍兽疫疫苗,保障全县强制免疫使用。

(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一是完成州下达的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疫病免疫效果监测任务;二是采购兽医实验室检测所需的试剂、器材、防护用具、消毒药等;三是计划购买强制免疫消毒物品。

(三)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保障经费。购买办理84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意外伤害保险。

(四)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用于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五)组织开展免疫技术及采样培训。对全县乡、村两级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进行动物免疫技术培训及样品采集培训。

(六)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启动建设3个乡镇兽医社会化服务合作社,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施设备、办公桌椅、制度章程上墙等办公用品支出。

六、资金概算

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建设项目,总投资119万元,全部由财政补助。

(一)强制免疫疫苗采购93.6万元。

1、猪口蹄疫疫苗采购18万头份,每头份预估价2元,预计需要资金36万元。

2、牛羊口蹄疫疫苗采购26万头份,每头份预估价1.6元,

预计需要资金41.6万元。

3、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采购40万ml,每ml预估0.3元,预计需要资金12万元;

4、小反刍兽疫疫苗采购10万头份,每头份预估价0.4元、预计需要资金4万元;

(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监测评价(3.55万元)

1、实验室试剂:猪瘟抗体检测试剂盒1盒(192头份),每盒2600.00元,金额2600.00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检测试剂盒1盒(192头份),每盒3800.00元,金额3800.00元;口蹄疫O型抗体检测试剂盒1盒(480头份),每盒7800.00元,金额7800.00元;H5禽流感抗原1瓶,每瓶400.00元,金额400.00元;H5禽流感阳性血清1瓶,每瓶400.00元,金额400.00元;H7禽流感抗原1瓶,每瓶400.00元,金额400.00元;H7禽流感阳性血清1瓶,每瓶400.00元,金额400.00元;新城疫抗原1瓶,每瓶300.00元,金额300.00元;新城疫阳性血清1瓶,每瓶200.00元,金额200.00元;小反刍兽疫检测抗体试剂盒1盒(192头份),每盒2800.00元,金额2800.00元;布病检测虎红试剂1瓶,每瓶400.00元,金额400.00元。以上合计补助资金1.95万元。

2、实验室器材:单道手动可调移液器(5—50微升)1支,3000元/支,金额3000元;单道手动可调移液器(10—100微升)1支,3000元/支,金额3000元;以上合计补助资金0.6万元。

3、计划购买强制免疫消毒物品1万元。

(三)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保障经费(1.68万元)。用于购买办理84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意外伤害保险,每人200元,合计补助1.68万元。

(四)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中央补助资金(11万元)。用于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组织境内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按技术规范对病死猪开展无害化处理,并按政策和补助标准按头给予补助,计划补助支出11万元。

(五)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及采样培训4万元。计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技术人员和养殖户参加的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及采样培训各1期,每期不少于100人次,每期预计经费2万元,两次合计4万元。

(六)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启动建设3个乡镇兽医社会化服务合作社(或动物防疫服务专业合作社),补助5.17万元。每个社会化服务合作社补助1-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施设备、办公桌椅、制度章程上墙、防疫物资等支出。

七、绩效考核

(一)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90%以上;中央财政经费使用率达100%;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率达100%。

2、效益指标:全县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疫情保持平稳;无资金使用重大问题;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动物造成环境污染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考核办法。项目实施结束后,收集整理项目档案,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集年内动物强制免疫、免疫抗体监测及疫病监测情况,出具免疫报表、监测报告,对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综合评价,迎接省州县考核。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组织领导措施。成立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局长梁朝军担任,副组织由分管畜牧兽医的副局长刘朝安担任,成员由局畜牧兽医股股长陈志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苏云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向必强和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分管畜牧兽医的副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局畜牧兽医股,由陈志平担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做到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技术路线,统一管理,按计划实施。

2、政策保障措施。根据《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姚安县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使用建设项目。

(二)分工与职责

1、技术保证措施。为使项目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成立“姚安县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使用建设项目技术组”,组长为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苏云顺担任,副组长由姚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向必强担任,组员为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姚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全体干部职工,主要负责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工作。

2、建设和运行管理措施。项目建设的档案、资料、图片,专人搜集管理,专人负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确保项目资料完整性。

(三)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19〕44号)规定,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紧扣项目建设目标,加强项目建设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实行报账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