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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孔家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来源: 姚安县环境保护局 | 访问量:11640 | 发布时间: 2018/12/24 15:24:11

 马孔家同志:

您好!你通过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反映姚安县栋川镇时代财富广场好乐迪KTV无证营业、噪音扰民的信访事项已收悉。此信访事项和我局于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17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4日、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1月12日接到的信访件为同一信访事项。接到信访事项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做了信访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诉求

反映姚安县栋川镇时代财富广场好乐迪KTV无证营业、噪音扰民,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时代财富广场住户对好乐迪KTV信访情况

1、2018年9月15日23:29,我局接到信访人赵丽反映时代财富广场好乐迪KTV施工、唱歌娱乐噪音影响休息的信访件。

2、2018年9月17日10:50-10:56,我局12369环保投诉电话接到赵丽反映姚安县栋川镇时代财富广场新建的好乐迪KTV连续3晚上噪音扰民请求处理的投诉件。

3、2018年9月17日,我局接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赵丽反映姚安县栋川镇时代财富广场新建的好乐迪KTV连续3晚上噪音扰民问题信访件的转办件(姚政办信访〔2018〕122号)。

4、2018年10月9日,我局接到编号为YNCX2018100100033223的信访转办件,署名:“李先生”反映姚安县栋川镇时代财富广场好乐迪KTV晚上噪音扰民。

5、2018年10月14日23:04-23:13,我局12369环保投诉电话接到刘云含反映姚安县栋川镇时代财富广场新建的好乐迪KTV晚上噪音扰民,请求处理。

6、2018年10月25日,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接到编号为181025532325011228丁永红微信举报反映好乐迪KTV位于时代财富广场2幢2楼,营业时间19时至次日02时,对楼上住户影响较大。其发布的噪声监测选点不符合GB22337--2008标准要求,监测结果无评价,住户均反映干扰太大,不能正常生活。有时噪声较大,应监测最大噪声排放值。

7、2018年11月12日,我局接到楚雄州政务信息平台转办的编号为YNCX2018111200042253的信访转办件,信访人吴永斌反映姚安县城时代财富广场好乐迪KTV每天营业至凌晨2点多,严重影响楼上住户休息,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8、2018年12月7日,收到您在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反映时代财富广场“好乐迪”KTV无证营业、噪音扰民编号为5323252018120710010的信访件。

三、信访事项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9月17日15:00-17:30,我局执法人员深入姚安县栋川镇时代财富广场新建的好乐迪KTV开展调查,通过查阅姚安县时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姚安县时代财富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关于姚安县时代财富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姚环许准〔2015〕1号),姚安县时代财富广场项目允许建设酒店、KTV、商业楼、影视厅等娱乐项目。运营期项目噪声排放标准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项目区北面10m为环城南路,西面10m为宝城路,其道路一侧30m范围内执行4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好乐迪KTV属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成立,经营范围为:KTV娱乐服务、餐饮服务,好乐迪KTV建设项目位于姚安县栋川镇时代财富广场2幢2楼;该项目于2018年9月15日开始调试音响设备,2018年9月16日晚通宵进行调试。现场检查时,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KTV建设项目正在进行装修未正式营业,现场有工作人员正在调试音响设备。现场未查阅到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材料,经查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项目未进行登记备案。

2018年9月17日22:40-23:50,姚安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配合执法人员对好乐迪KTV建设项目开展了执法监测,通过对边界噪音、信访人环境敏感点现场执法监测,发现在项目调试音响设备过程中,东南门开启时门口二楼边界噪音排放为51.4分贝,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22337-2008)中2类排放标准(夜间50分贝)。

通过现场检查和执法监测,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在KTV项目建设中涉嫌存在“未进行备案管理”及“超标准排放噪音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的环境违法行为。在现场,我局工作人员要求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设备调试,改正违法行为。

同时,针对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时代财富广场好乐迪KTV建设项目涉嫌存在的“未进行备案管理”及“超标准排放噪音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及时进行立案查处。2018年9月21日,我局向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姚环罚告字〔2018〕2号)、《姚安县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姚环责停字〔2018〕1号)责令项目停产整治,拟对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实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责令进行备案,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和责令停产整治,立即停止设备调试,改正超标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

期间,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噪声监测方案,同时在营业场所门口、小区物管办公室门口进行了公示和送达我局备案,并于2018年9月24日完成了以下整改:一是在三个外墙换新风的出口处改进、增装消声设备;二是在三个消防通道入口处加装隔音条,并在外部装卷帘门,在卷帘门上方有空隙处加装消音箱;三是请空调厂家对空调的准转频率进行了调试,将噪音降到了最低;四是所有包房门上加装隔音条;五是委托云南健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22:00—9月28日01:30进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监测,监测结果同时对外公示。

2018年9月27日,我局向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下发了《姚安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姚环罚〔2018〕2号),对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决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责令进行备案,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责令停产整治,立即停止设备调试,改正超标排污行为。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缴纳环境保护罚没收入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至国库,同时,将整改方案、监测结果向外进行了公示,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已经履行完成行政处罚决定。

(二)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及12369环保投诉电话投诉办理情况

1、根据刘云含拨打12369环保投诉电话的反映诉求,2018年10月17日晚,我局执法人员深入姚安县栋川镇时代财富广场新建的好乐迪KTV开展调查,21:37-22:31分,姚安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配合执法人员对好乐迪KTV建设项目开展了执法监测,通过对信访人环境敏感点(2幢一单元302室)、边界噪音现场执法监测,21:37分客厅噪音排放为49.6分贝,21::45分厨房噪音排放为39.9分贝,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中2类排放标准(昼间60分贝);22:03分客厅噪音排放为42.6分贝,22::09分厨房噪音排放为44.3分贝,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中2类排放标准(夜间50分贝)。

2、根据10月25日12369环保投诉电话举报反映诉求,我局执法人员于10月26再次深入姚安县栋川镇时代财富广场新建的好乐迪KTV开展调查,21:08-23:09分,姚安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配合执法人员对好乐迪KTV建设项目开展了执法监测,通过对信访人环境敏感点、边界噪音共12个点位现场执法监测,噪音排放最高值为47.5分贝,噪音排放最低值为34.2分贝。根据《姚安县时代财富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相关内容:运营期项目噪声排放标准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项目区北面10m为环城南路,西面为宝城路,其道路一侧30m范围内执行4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2类标准。依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当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时,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相应的限值减10dB作为评价依据,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的固定设备结构传声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应距任一反射面0.5m以上,距地面1.2m,距窗1m以上,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我局现场执法监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技术要求,现场我局已经向当事人反馈监测数据结果。

3、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办要求,2018年11月13日晚,我局执法人员又一次深入姚安县栋川镇时代财富广场新建的好乐迪KTV开展调查,22:23-22:39分,姚安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配合执法人员对好乐迪KTV建设项目开展了执法监测,通过信访人环境敏感点对边界噪音(3楼住户)现场执法监测,客厅噪音排放为38.6分贝,卧室噪音排放为32.5分贝,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中2类排放标准(夜间50分贝)。我局现场执法监测过程中,监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技术要求,现场我局工作人员已经告知时代财富广场小区可以建设KTV、酒店、影视厅等娱乐项目以及新建餐饮、超市等商业项目,建设行为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现场监测数据情况已经向当事人反馈。

4、为切实做好好乐迪KTV环境信访事项,2018年11月7日,由县文体局牵头,县环保局、时代财富广场小区物业管理、住户业主、好乐迪KTV业主召开了同场座谈会。会上,我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姚安县时代财富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关于姚安县时代财富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姚环许准〔2015〕1号),已经明确告知双方业主,时代财富广场新建KTV、酒店、影视厅等娱乐项目以及新建餐饮、超市等商业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我局会加强对厂界噪音的监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项目达标排放,同时,针对住户反映的噪音污染问题,我局会及时进行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三)针对马孔家反映姚安县栋川镇时代财富广场好乐迪KTV无证营业、噪音扰民,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信访事项。

经核查,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7日对姚安好乐迪KTV量贩项目、2018年12月10日对姚安好乐迪酒吧餐吧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云南省)进行登记备案,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KTV量贩项目、酒吧餐吧项目环境保护手续合法。经我局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多次现场监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每次监测情况都当场向当事人反馈并对外公示。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对姚安好乐迪文化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后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或楚雄州环境保护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姚安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