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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11625 | 发布时间: 2022/8/29 15:52:53

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相关学校):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第二批)和州级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2〕124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校2022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资金9.92万元,专项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预算支出科,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305生活补助”预算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要加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资助工作的指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将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到学生手中,确保重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 

三、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要求,该项补助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是否中央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为“是”。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单位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的要求落实到位。

四、请严格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楚政发〔2020〕5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姚政发〔2020〕6号)《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绩效目标表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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