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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省级、州级和县级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5748 | 发布时间: 2020/6/8 10:06:52

县教育体育局(姚安一中):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省级和州级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0〕51号)文件精神及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现下达你校2020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省级、州级和县级资金4.4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12万元,州级资金0.6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0.67万元),此款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4高中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预算支出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306救济费”预算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是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免学杂费结算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207号)要求,按照2018年1月25日统计的人数测算,剩余资金待2018- 2019年人数核定后再予以清算。

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省、州、县共同承担。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精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中央资金已纳入扶贫资金台账目录中。各县市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扶贫资金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实施方案》(云财教〔2016〕317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贷〔2017〕17号)要求,加强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籍信息的管理,确保学生数据真实、准确。要切实加快资金下达进度,务必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学校,并督促学校及时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费。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四、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分别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省级、州级和县级资金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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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省级、州级和县级资金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