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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6199 | 发布时间: 2020/6/8 9:22:49

县教育体育局(县属各学校、乡镇中心小学、初级学校):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中央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0〕52号文件)和《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省级和州级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0〕53号文件)精神及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以2019-2020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现下达你校2020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32.5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88万元、省级资金4.7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万元)。此款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201办公经费”支出预算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30201办公费”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独立设置的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

二、补助标准。本次下达的补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

三、根据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实际,为使特教学校及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得到更好的教育和康复,经费的使用除保证学校运转以外,还可以用于以下项目的开支:

(一)个人小型辅助器械、低值康复设备的配备、维修与更新。

(二)教师特教和康复专业培训。特教学校教师除参加普教继续教育培训外,还需经常参加特教专业和康复专业的相关培训。

(三)特教会议、交流活动。为提高特教整体水平,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安排经费用于支持教师参加关于特殊教育的会议和学习交流活动。

(四)残奥和特奥体育运动。为促进残疾学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教学校可以针对残疾学生的特点开展适合残疾学生的残奥和特奥体育活动。

(五)其他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按照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各乡镇中心小学、县属学校、乡镇初级中学要尽快将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落实到涉及学校,严格按上述规定开支项目执行,及时将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名册报教育局计财股、基础教育股备案,并建立健全资金管理账务。县教育、财政部门将适时进行检查,确保公用经费资金及时支付到学校。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等开支。

五、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关于“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1、姚安县2020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下达表

    2、绩效目标下达表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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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姚安县2020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下达表 2绩效目标下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