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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特岗教师)中央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6157 | 发布时间: 2020/3/27 16:40:00

县教育体育局(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特岗教师)中央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0〕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特岗教师)中央资金76.4万元下达你校,此款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501工资福利”预算支出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101基本工资”预算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中央补助标准,年人均标准为3.82万元。县财政确保特岗教师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精神,特岗教师中央资金已纳入扶贫资金台账目录中。县财政、教育体育部门将密切配合,切实加快资金下达进度,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及时、正常发放。

三、县教育局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特岗教师的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保证特岗教师享受《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 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 云财教〔2017〕180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为特岗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

四、县教育体育局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州(市)、县(市、区)特岗教师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特岗教师在岗情况、工资标准、职称级别、人员流动、资金结余等基础信息,并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的要求。请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效益,加快项目支出进度。

附件:1、姚安县2020年第一批特岗教师中央资金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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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姚安县2020年第一批特岗教师中央资金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