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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8605 | 发布时间: 2019/4/30 15:03:44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非贫困县)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8〕259号),现将2019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198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9年度“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预算支出科目,“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兑付方式

    (一)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大春水稻、玉米种植面积为计)。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由各乡镇根据收到的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兑付面积综合测算确定。各乡镇在兑付补贴资金时要严格掌握补贴政策界限,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的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三)补贴兑付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资金由 “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资金拨入姚安县各乡镇财政所,补贴资金用“一卡通”发放。

    二、资金管理

    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政府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彻底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其他要求

    (一)必须于2019年5月25日前及时上报软件数据包和补贴名册一式四份(封面需乡(镇)人民政府、乡镇纪监委、农技中心、财政所的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一卡(折)通”专用存折。

    (二)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格补贴操作程序,健全补贴财务公开制度,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和专款专用,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调动和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为更好地做好补贴落实工作,各乡(镇)农技中心和财政所要加强沟通协调,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尤其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解释工作,让农民完整准确地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附件:姚安县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