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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四批财政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8476 | 发布时间: 2019/6/21 10:03:44

前场镇人民政府、官屯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通知》(楚财整合〔2019〕5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楚财整合〔2019〕6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贫困县州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楚财农改〔2019〕5号)及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纪要决定,按照《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19年度第四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批复》(姚贫组发〔2019〕14号),现将2019年度第四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05.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预算支出等科目详见附表。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项目涉及部门和乡(镇)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层层抓好项目落实,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在2019年年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

    项目涉及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实施项目,切实落实好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不得擅自改变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结余结转综合治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开组办〔2018〕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95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姚政办通〔2018〕36号)等相关规定精准使用好资金。切实落实公告公示制,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要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设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四、项目管理费使用规定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按照中央、省、州下达资金不超过1%的比例据实列支,按照中央、省、州各级管理办法使用。


    附件:1、姚安县2019年度第四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表(附表)

          2、2019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

姚安县财政局

2019年6月11日

附表

姚安县2019年度第四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方案项目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
地点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规模投资(万元)

安排资金(万元)

其中

责任部门

实施部门

备注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省级整合资金

州级整合资金

合计

3

205.3

205.3

100

0

40.3

65

1

官屯镇

姚安县官屯镇巴拉鲊村委会巴拉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新建

官屯镇

民生改善项目、标示建设、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村容村貌整治、民族团结进步工程

100

100

100

民宗局

官屯镇

2

前场镇

前场镇石河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

新建

石河行政村整村

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小型公益基础设施

57.3

57.3

57.3

扶贫办

前场镇

3

前场镇

前场镇木署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

新建

木署行政村整村

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小型公益基础设施

48.0

48.0

40.3

7.7

扶贫办

前场镇